四川有个物业公司出了丑闻,一位女子把同事骚扰她的事情告诉了经理,结果经理不仅没处理好,反倒和那个骚扰她的同事一起被开除了。职场上开开玩笑挺正常的,但一定要把握好尺度。一旦过了线,侵犯了别人的意愿,就得负法律责任。女性在职场里遇到骚扰也不是啥新鲜事,每次新闻出来大家都盯着受害者看,其实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些动手动脚的人。因为讲黄段子被指控性骚扰,难道真的冤枉吗?物业公司本来就得给员工撑腰,碰到这种事不该躲着不管。结果他们给女子安个试用期不合格的名头就辞退了。虽说法律上可能不算违法,可这招也太不上台面了。这种做法非但没把骚扰问题解决了,反倒让外面的人更看不上这家公司的处理方式。 从劳动法的角度看,物业公司要是觉得员工有过错想把人家炒了,先得跟人家好好聊一聊。只有在人家明确不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用辞退的手段省掉赔那笔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说法,要是单位违规解除合同就得赔钱。这位女子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者打官司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逼着物业公司拿出证据证明她是真的因为试用期不合格才被炒的。 从这个事儿就能看出来,现在的女性面对骚扰不再那么软弱了,开始勇敢地站出来举报那些没素质的男人。希望这事儿能有个公正的说法,让她保住自己的尊严拿到合理的解释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