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懒散成性不愿当村里乡亲下田干活

1978年,龙治民的身边发生了一连串离奇的案件。这位出生在陕西的男子因为懒散成性,不愿像村里的乡亲一样下田干活。他不仅整天游手好闲,连粮食都懒得来取,全靠别人把饭送到家门口。1978年,在亲戚的介绍下,他娶了一个腿脚不便的妻子闫淑霞。 尽管当时实行了包产到户的政策,但生活依然艰难。可这个懒惰的人并没有改变习性,反而在阴暗处动了歪心思。他把前来找活干的年轻人骗到家里干活。干一天活不给钱就算了,他甚至还会在夜里杀人灭口并抢走财物,最后把尸体埋在院子里的坑里。 最早发现的两名死者只是被警方发掘的一部分,还有更多受害者来不及被处理。王扣成在某次巡查中偶然发现了这两具尸体,若不是他及时发现,这个案件恐怕永远不会曝光。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龙治民交代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利用受害者充当免费劳动力并抢夺财物。他还编造了一套所谓的“三不杀”原则来混淆视听。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固定的目标,像村里的副书记姜三合这样勤劳肯干的人都没能逃过毒手。 在他看来,这些努力工作的人都很愚蠢。可真相是,他这种只知索取、不知付出的人才是社会的毒瘤。最终,龙治民和他的妻子闫淑霞都被判处了死刑。这个凶残的恶魔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