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一业主花了100元把三楼的房子装修好后出租,结果不到半年,这日子没法过了。

前阵子住在张家界永定区的胡某和龚某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儿。他们花了100元把三楼的房子装修好后出租,结果不到半年,这日子就没法过了。先是厕所反流,接着厨房也遭殃,粪水把整个房间泡成了“水帘洞”,沙发、冰箱、洗衣机全都被淹了,地砖翘起、墙面发黑。租客一看这架势,当场就退租了,这对小夫妻只能带着行李住酒店。 为了这事,胡某、龚某把整栋楼的25户邻居、物业公司还有开发商一起告上了法庭。他们要求赔偿房屋修复费、临时租房费和鉴定费,总共10万多元。法院受理后进行了诉前鉴定,最后认定实际损失为43828.34元。法院还找到了问题的源头:原来是一根共用的排污管出了毛病。 这根管里堵了抹布、塑料袋还有长发团,说明有人乱扔垃圾。因为找不到具体是谁扔的,法院判了3楼以上的20户业主承担30%的责任。法院决定给每户象征性赔偿100元,既平息了官司又减轻了大家的负担。 开发商也有责任。按照建筑规范,厨房和厕所应该分设独立排水系统,而这栋楼从3楼开始就共用一根管。虽然已经通过了验收,但这种设计缺陷还是让堵塞概率变高了。开发商被判承担65%的主要责任。 物业公司也没能幸免于难。因为他们没法证明自己按合同要求清掏了下水道,所以被判承担5%的次要责任。 一审宣判后,胡某、龚某跟20户业主达成了和解。每户象征性赔偿100元,另外5户因为房子一直空着就不用赔了。最后开发商赔了28488.42元,物业公司赔了2191.4元,20户业主加起来赔了4000元(含诉讼费)。 二审维持原判,这个案子算是彻底解决了。 法官提醒大家:远亲不如近邻,但责任必须分得清楚。正确使用下水道别乱倒东西;开发商别留隐患;物业多巡检清掏别偷懒。只有大家都尽到义务,才能避免“一家受损、众人买单”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