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警方把一起校园欺凌案处理得有板有眼。1月11日,付某因和女同学刘某(13岁)闹矛盾,就把王某甲(14岁)、王某某乙(13岁)、秦某(14岁)、杨某某(14岁)叫来,在偏僻地方对刘某辱骂、威胁还动手打人。看热闹的人还录了视频发上网,惹得社会上议论纷纷。五原县公安局查清楚了这些人的情况后,依法给付某等4名满14岁的人治安拘留并罚款。对那个不满14岁的王某某乙,警方给她安排了专门的矫治教育。这事儿处理得跟新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上了号,正好是新法从1月1日起实施后碰到的情况。 新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直接把“校园欺凌”写进法条里了。以前好多地方没法管这种事儿,现在可好了,打人、骂人、吓唬人这些行为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公安机关肯定得依法处理。这回五原县警方用行动证明了新法确实管用。那些欺负人的孩子觉得年龄小就没人敢管他们?这回不行了!新法规按照孩子们的年龄、怎么坏的、害没害人还有以前有没有犯过错来定处罚。特别是满14岁但不满16岁的孩子,要是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头一次犯事但性质很坏、影响很坏,都能直接执行拘留。这就把以前那种“不满16岁就不能拘留”的老规矩给打破了。 这次处理案子既照顾到了法治的严肃性,又想着去挽救孩子。对那些直接动手打人、违法的主要人依法关了起来罚款;对年龄小的孩子呢,还是先教育为主。这种既严厉又有温情的做法,算是给大家提了个醒:违法了就得认账!当然光罚了还不行,校园欺凌这病得根治才行。为啥这次打架闹得这么大动静?起因也就是小矛盾嘛。有些小孩不懂法、不知道尊重别人、也不会好好解决问题。以后家里、学校和社会得把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人格教育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上去教孩子。 对被打的人来说,身体上的伤可能很快好利索了,但心里头的伤疤可能好几年都消不掉。所以警察抓人的时候还得赶紧给受害者找心理医生疏导一下情绪、提供点社会支持,帮他们重新树立起安全感来。这事儿不仅仅是为了抓坏人好看的,更是要告诉全社会:法律这把刀已经磨得很锋利了!不管是谁不管年龄大小,只要欺负人、破坏校园安宁就得负法律责任!咱们得靠法律把这块藏污纳垢的地儿彻底铲平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