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的网络安全法案修订草案引发关注。
该草案拟要求成员国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管理等18个关键行业逐步停用和排除所谓"高风险供应商"的组件和设备,这一举措随即被普遍解读为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壁垒措施。
对此,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代表中方表达了严肃立场。
她指出,中国企业长期以来在欧洲市场依法合规经营,为欧洲民众提供了优质产品和服务,有力支撑了欧洲电信和数字产业的发展。
然而,欧盟却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中国企业列为高风险供应商,对其参与欧洲5G建设进行限制,这一做法显然是不公正的。
从深层分析看,欧盟此举反映出当前全球经贸格局中的新趋势。
一方面,网络安全确实是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另一方面,将经济竞争问题泛安全化、政治化已成为某些国家的惯用手段。
欧盟以安全名义对中国企业进行系统性限制,本质上是以保护主义为目的的贸易歧视,而非基于技术标准的科学评估。
何咏前强调,欧方采取非技术性标准强行限制乃至禁止企业准入的做法,存在多重危害。
首先,这严重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人为扭曲了市场秩序,违背了自由贸易原则。
其次,这种做法损人不利己,欧洲通过排斥中国企业,实际上是在自我造成风险,威胁数字产业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当供应链缺乏多元化选择,反而容易形成新的脆弱环节。
再次,这将进一步加剧全球经济分化,不利于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面对这一形势,中方的态度明确而坚定。
何咏前代表中国政府敦促欧方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坚持技术中立原则,避免将安全概念泛化滥用,不要在保护主义的歧路上越走越远,更不应阻碍中欧之间正常的经贸合作。
这些表述既体现了中方的原则立场,也留出了对话和协商的空间。
与此同时,中方也明确表示将密切关注欧方的相关动向。
这表明中国政府不会被动接受任何歧视性措施。
何咏前强调,一旦欧方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举措,中方必将坚决采取措施,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是中国政府对本国企业的郑重承诺,也是对国际商业秩序的庄严声明。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中欧经贸关系涉及双方共同利益。
中国是欧盟重要的贸易伙伴,欧洲也是中国重要的市场。
任何单方面的限制措施,最终都会对双方造成损害。
中方此次表态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对话和协商,推动欧方理性看待中国企业的发展,基于事实而非臆断做出政策决定。
网络安全不应成为设置壁垒的借口,更不应沦为经贸摩擦的工具。
坚持技术导向、规则导向与开放合作,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是保障关键基础设施韧性的现实选择。
中欧关系历经风雨、合作面广,越是在不确定性上升之时,越需要以理性和务实守住合作底线,以可验证的标准化治理增进互信,为全球数字产业稳定与发展注入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