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白云区某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引发的邻里矛盾持续发酵。
该楼栋唯一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在电梯投入使用后提出按原方案补交1.9万元使用费,遭到其他住户集体拒绝。
矛盾升级后,该业主将十余名邻居告上法庭,使这起典型的社区治理案例进入司法程序。
矛盾溯源 该电梯项目自2024年6月启动,历经听证、协调等法定程序,于2026年2月正式投用。
反对业主提出三大异议:一是影响房屋采光通风,二是平层入户设计导致隐私暴露,三是担忧施工安全隐患。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连廊设计确实存在视线干扰问题,业主已自行加装挡板。
深层症结 其他业主反映,该住户在建设过程中持续反对,导致项目延期近一年,额外增加了协调成本。
多数业主认为其"先反对后使用"的做法有违公平原则。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纠纷本质是不同楼层业主对改造收益与代价的认知差异,低层住户更关注房产贬值风险,高层住户则侧重出行便利。
治理困境 属地街道办证实,已组织多次调解未果。
类似案例在广西梧州曾有先例,当地法院判决14户业主补偿底层住户2.1万元。
比较两地案例可见,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利益补偿机制尚不完善,现有《民法典》第278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仍存在解释空间。
解决路径 住房政策研究者建议,应建立阶梯式补偿标准,对受影响较大的低层住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同时完善前期协商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采光、隐私等影响进行专业测算。
广州市住建部门表示,正研究制定加装电梯纠纷调解指引,拟将调解程序前置到规划审批环节。
加装电梯连接的是楼道,更考验的是规则与信任。
把矛盾化解在“开工之前”、把权责写清在“签字之时”、把救济落到“可执行的方案”,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凝聚共识的工程。
在法治框架下推动协商共治,既是解决个案纠纷之需,也关乎城市更新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