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给一起涉及诈骗的案件划上了句号。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还要交三千块钱罚金。这个案子很特别,张某一开始是受害者。 回想起2025年2月,张某在网络平台看到一个“高额返利”的刷单广告,被利益吸引,短短几天就亏了七千多块。因为怕影响家庭,她没报警,但一直想把钱要回来。 这种想法被网络上的骗子盯上了。张某在视频平台公开求助,很快有个自称“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网友私信她,说自己被骗了几万块,但找了个“律师”把钱追回来了,还把“律师”推荐给她。 张某急着要钱,没多想就加了“律师”的联系方式。“律师”说要租用专业设备找骗子位置,让张某付设备费、保证金和账户激活费等等,一共骗了她四千多块。 当对方再次要钱时,张某才意识到又被骗了。结果更糟糕的是,骗子不装了,直接承认自己是骗子,并提出合作:如果张某能找其他被骗的人添加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每成功推荐一个就给提成;如果提供银行卡给对方用也能有报酬。 在损失和利益的诱惑下,张某法律防线崩溃了。她开始在网络上找被骗的人,用“同病相怜”的姿态博取信任,用骗子教的话术引诱更多受害者联系诈骗团伙。 2025年8月,警方在侦办其他诈骗案时发现了资金流向线索找到了张某。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把她起诉了。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别人诈骗还帮忙引流,构成共犯。考虑到她如实供述和也是受害者的情况,最终判了一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不是个案,它反映出电信网络诈骗新特点:犯罪链条越来越细分工明确;利用被害人追损心切的心理二次诈骗;甚至把部分受害者变成犯罪工具扩大网络增加侦查难度。 张某的经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面对诈骗侵害正确选择就是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报警。任何试图通过非正规渠道追损都可能带来二次伤害甚至违法犯罪。 这次依法审理显示司法机关打击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决心。全社会也需要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和防骗能力共同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