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聊聊天啊

为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深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北京法院开始搞了个“上学路上”漫画普法专栏。这是为了给大家普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推动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诉前治理,北京法院从相关案例中把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梳理出来了。这期咱们说的是第5期,题目叫《课间十分钟的“意外”》。 这次把这个内容的事给王亚楠审核了一下。文稿是由北京二中院提供的,制图和编辑是由马源负责,还有肖飞也参与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这样一条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侵权责任问题。如果行为人因为自己的过错侵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话,他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还有一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话,监护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的话可以减轻他的侵权责任。不过如果有财产的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话,赔偿费用得从本人财产中支付;如果不够赔的话监护人还得掏钱补上。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是北京法院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给大家聊聊天啊最近社会各界都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非常关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呀这个环境也变化不少。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啊,所以这个问题要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