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小面积烫伤住院治疗过保险公司拒赔40万

李先生给君审律所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医疗险,把这件事给河北法院办成了。2022年,李先生把自己的百万医疗险买好了。2024年,李先生在滦州市家里着火烧伤了全身45%的面积,重度烧伤面积有20%。这次事故给李先生带来了巨额医疗费用,就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出院后,他给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却说,李先生三年前因为一次小面积烫伤住院治疗过,李先生当时隐瞒了这个情况,就不给赔偿。这事儿到底谁来承担呢?君审律所在河北省滦州市帮忙打赢了这场官司,把40万元的赔偿金要了回来。 2022年滦州市民李先生给自己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2024年他在家里意外失火导致全身大面积烧伤,烧伤面积45%,重度部分超过20%。经过多次手术治疗后,医疗费用累计到了40万元以上。出院后他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结果保险公司以李先生三年前因小面积烫伤住院治疗过为由拒绝赔付。他们认为这个情况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决定。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先生三年前的小面积烫伤和这次严重烧伤有没有关联?这个情况是不是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君审律所帮李先生代理这场官司时给出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人只需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进行如实回答。我们审查了投保材料后发现健康问卷上问的是“既往病史”而不是“既往外伤史”。小面积烫伤属于意外而非疾病,李先生不认为这是需要告知的历史记录。 其次,我们请烧伤科专家证明三年前的小面积烫伤和这次大面积烧伤之间没有任何医学上的关联。烫伤愈合后不会增加再次烧伤风险,也不会影响治疗效果。 另外还有一点是未告知事项和保险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未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时才可以拒赔。本案中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最后还有一点是主观状态认定问题:三年前李先生因为小面积烫伤住院过不久就痊愈了没有留下后遗症。他作为普通投保人很难想到要把一个已经痊愈很久的小事申报为历史记录。 最后滦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君审律所的代理观点:认为李先生三年前的小面积烫伤和这次严重烧伤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必然关系;保险公司在健康问卷上没有明确问到“外伤史”;还有李先生主观上也没有故意隐瞒;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无效并且要给李先生支付40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