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拟追授农产品品牌建设干部贺娇龙记大功奖励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启动表彰程序,拟对已故的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同志追授记大功奖励。该决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公示,表明了对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的认可。此次表彰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议推荐,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拟追授对象,程序严谨、标准明确。贺娇龙同志生前深耕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工作。作为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负责人,她长期扎根一线,推动新疆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取得实绩,其工作表现与奉献精神成为此次表彰的重要依据。此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同步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并要求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提供真实信息。通过公开公示与便捷的邮寄、直接送达渠道,既保障公众知情权,也维护表彰工作的公信力。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表彰既有助于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也反映出自治区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上的持续推进。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此类表彰有助于深入凝聚农业战线干事创业合力。

贺娇龙同志拟获追授记大功奖励,是对其工作实绩的肯定,也凸显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分量;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扎根农业一线、专注品牌建设的工作者,是推动新疆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此次表彰将更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足岗位、主动作为,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