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戴玉镯引发的纠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给最近审结了一场因为试戴玉镯引发的纠纷。2025年8月那天,刘女士在乌鲁木齐市某家玉器店看镯子,店员特意提醒她不能拿托架。可刘女士没听劝,结果镯子掉地上摔出了裂纹。陪她来的赵先生后来把车给店主做质押了。店铺觉得柜台上本来有软垫护着,是刘女士自己没听提示导致的,她得赔钱。刘女士和店铺都觉得损失数额有争议,就请了专业机构来评估,结果发现镯子当时值36.5万元。 店铺把刘女士和赵先生都告了。刘女士辩解说裂纹可能本来就有,还怪商家没配防滑托盘也没帮忙戴。赵先生则表示他的担保已经解除了,就算赔钱也是一般保证责任。法院觉得刘女士拿着贵重东西得小心点,她无视提示直接拿着托架导致镯子碎了,责任主要在她身上。 商家虽然铺了软垫也说了话,基本安全措施做到了,不过东西太贵没让店员亲自递上手戴着,这方面有点做得不够好。综合来看,法院定了刘女士承担90%的责任,商家自己承担10%。最后根据评估报告认定镯子损失36.5万元,法院只采纳了32.85万元。判决生效后,刘女士要赔32.85万元给商家;如果强制执行后还是不够赔的话,赵先生要承担补充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