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跑的那些功能性无人车,到底谁来负责?

说起来,现在城里跑的那些功能性无人车,比如送快递的、拉货的,虽然越来越多了,可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到底该谁来负责?这事在法律上还没个准话,成了大家最头疼的拦路虎。 这东西身份太模糊了。有的地方把它们当低速车管,有的地方又把它们当成普通设备看。这种乱七八糟的分类标准直接导致一旦发生剐蹭或撞车,交警去现场也没招儿,只能按以前人开车的规矩去判。可这就难办了,涉及到车里的厂家、跑业务的公司、还有那个远程操控的人,这几方的责任怎么分?光扯不清就容易吵架。 之所以会这样,根本上是因为国家还没出个专门的法律条文和硬邦邦的技术标准。现在只有个别试点地方发个红头文件让这些车去试试路,各地管法还不统一。到底该办什么手续、能不能上人行道、坏了谁赔、怎么报废回收?这些环节全是一片空白。为了迁就不同地方的规矩,企业还得额外花钱去改车,运营成本高得吓人,技术进步也慢了不少。 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可不行。一方面企业怕政策变来变去不敢砸钱搞研发;另一方面老百姓看见没人管的车出了事心里发慌,对新科技也就不待见了。再加上各管各的“碎片化”管理也没法统一收集数据看行业的情况,很难及时发现大问题。 专家们觉得这事儿得慢慢来。可以先按用的地方分个类:在大马路这种开放区域,可以参照骑电动自行车的规则来管;在工厂园区或者学校这种封闭的地方,就按机器人设备来管。出了事故查责任的时候,要逼着厂家和运营方把数据交出来。还可以先理一理思路:先处理交通事故这块,再回头慢慢算产品质量的账。 立法的路数也可以先从好管的地方入手。比如无人配送车技术比较成熟、用得也多,咱们就先给它们立个专门的法儿,把标准、路权和保险这些框框框死。以后其他类型的车也能照这个办法来办。 以后肯定得让法律跟上技术发展的步子才行。最好是各个部门一起想办法搞个全国统一的规矩。趁着上面没发文之前,也鼓励地方多试错出点新法子供国家参考。只要法律能定规矩又不卡脖子,就能把新技术的好处都发挥出来。 其实技术总是跑得比法律快一点。现在大家都在练无人车这门功夫,这也是对社会治理的一次考验。咱们要包容点又要看得长远点加快法律更新的步伐把权责分清楚铺好路让产业好好发展才行。只有在安全和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才能让这些新技术真的为大家带来便利让咱们的交通变得更智能更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