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治理持续受到社会关注。
学生群体认知尚在形成期,面对同伴冲突、网络信息刺激、校外不良诱导等风险,若规则意识薄弱、边界不清,容易从一般不当行为滑向违纪甚至违法。
如何让法律条文转化为可理解、可遵循的行为准则,成为基层治理与学校教育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
在这一背景下,灵丘县司法局东河南司法所近日进入红军小学开展普法活动,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置专题宣讲,力求用更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场景的方式,把“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出问题如何处理”讲明白、讲透彻。
活动中,学校法治副校长从修订背景、重点变化和制度意义入手,梳理法律条款与校园生活的关联点,重点针对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新增与调整内容进行说明,并结合案例讲解行为性质认定与责任后果,引导学生理解纪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层级关系。
从问题成因看,一些未成年人在日常冲突处理、网络社交边界、模仿性行为等方面容易出现误区:一是法律知识碎片化,知道“违法不对”,但不清楚违法与一般过错的界限;二是对后果预期不足,容易将“玩笑”“冲动”误判为“没事”;三是家庭、学校与社会信息来源不一,教育衔接不紧密,导致规则要求在不同场景下出现落差。
此次活动通过互动问答、情景式讲解,将“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予以特殊保护的具体制度”等内容进行系统呈现,目的在于补足认知短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从影响层面看,这类普法进校园活动的价值不仅在于传播知识,更在于形成可操作的行为指引:对学生而言,有助于建立规则意识,学会用合法方式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减少冲突升级与冲动性行为带来的风险;对学校而言,有助于把法治要求嵌入日常管理与德育体系,在矛盾调处、行为干预、校园周边安全提醒等方面形成更统一的处置尺度;对基层治理而言,则有助于推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关口前移。
值得注意的是,活动并未止步于课堂宣讲。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师生发放图文并茂的普法手册,便于课后复习与传播,提升普法持续性与覆盖面。
随后开展的座谈交流,进一步将普法与治理对接:围绕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家校共育中的法治衔接等现实问题,教师现场提出具体困惑,司法所逐一作出法律解答并提出专业建议。
这一环节体现出基层法治工作从“单向宣讲”向“协同解决问题”深化的取向,有利于把普法成果沉淀为制度化合作机制。
面向下一步,对策层面可从三方面持续发力:其一,推动普法常态化、课程化,把关键法律知识与典型风险场景纳入学期教育计划,形成连续性学习链条;其二,强化家校社联动,围绕网络行为规范、矛盾调处方法、校园周边安全防范等高频问题建立沟通机制,减少教育要求不一致带来的治理缝隙;其三,突出预防导向,完善早发现、早干预的工作路径,将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与法治教育相衔接,提升对苗头性问题的处置效率与温度。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校园法治教育将更强调“可理解、可实践、可评估”。
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学生听得懂的规则语言,把法治资源嵌入学校治理流程,把普法活动转化为长期机制,将有助于提升校园安全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
灵丘县此次“法治进校园”行动,是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服务教育治理的一次具体落点,也为持续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路径。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需要持续发力的系统工程。
灵丘县将普法课堂搬进校园的创新实践,不仅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法律保护伞,更探索出基层治理端口前移的有效路径。
当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平安校园建设方能获得最持久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