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范导游行为

为了给游客提供一个放心、安心和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国务院颁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来规范导游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这个条例规定,导游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小费。季某某就是违反了这个规定,江苏省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经对他进行了查处。镇江市文广旅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季某某在带领团队时兜售物品,他们把这个行为记录下来,给季某某开出了一张一千元的罚单,还没收了他这次违规的违法所得。 这个处罚不仅是针对季某某一个人,还包括了委派他工作的旅行社。镇江市消费者协会也指出,导游的核心职责是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兜售物品不仅偏离了这个职责,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导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对导游服务行为有明确要求。法律专家说,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形象窗口,要遵守多层次的法律法规。 这次镇江的执法案例显示出两个信号:一是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二是维护市场秩序需要综合治理。旅游者应该增强权利意识,遇到强制或变相推销时勇于拒绝并保存证据及时投诉。 大家一起努力铲除旅游市场的乱象土壤,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让大家更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