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年休假里去,合不合法?

讲真,现在企业为了让员工过个好年,通常都会在法定假期的基础上给大家再多放几天假。但这也带来了一个新问题:如果多出来的这几天要算到员工的年休假里去,这事儿到底合不合法?今天咱们就拿常州发生的两个真实案例来说道说道。 第一个例子是在2024年,小陈在常州的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突然宣布,除了7天法定假期,再给大家集体放3天假。结果到了发工资的时候,公司说这3天得扣小陈的年假。小陈不服气打官司,法院最后认定,既然公司当时没提前告诉大家要扣年假,也没问过员工同不同意,那这3天就是公司给的福利,所以小陈照样能拿满10天的年假。 还有一个案子发生在2020年入职的小李身上。2023年春节时,公司安排放了15天假,小李心里清楚多出来的那8天可能是在抵扣年假。到了2023年2月23日这天,小李跟公司商量着把合同解除了。他要求公司把剩下的5天年假工资算给他。公司那边态度挺坚决,说小李已经把年假休完了。 经过仔细调查,法院发现公司确实在放假前的通知里写了超出来的天数会用来抵扣年假。因为小李当时没反对过这种做法,所以法院也就默认可以这么扣了。不过法院也说了个重点:这8天里公司只发了3天工资是不行的。按照规定,年假期间的工资得给100%。所以最后公司得把剩下的2天工资按照300%的标准赔给小李。 从这两个案子咱们能看出个道理:只要是按照正规程序走的放假安排都没问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说得挺清楚,只要单位生产需要,并且尊重员工的意愿,就能把春节假和年假连起来一起休。 所以建议大家以后在发放假通知的时候一定要写明白:“X月X日到X月X日这段额外放假的日子”就是用来抵扣202X年的年假的。至于具体多少天、属于哪一年都得写清楚。让员工在邮件或者微信里回复确认一下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如果有人明确拒绝抵扣,企业也别强制让人非休不可,要么换种方式放假,要么就按正常事假或者调休处理。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抵扣年休假的那几天工资必须足额发100%。要是真因为工作忙实在安排不了年休假,也得经过员工本人同意才行。 最后还得留好证据。等假期一结束就赶紧把员工的年假余额给扣减了,在考勤系统和工资条上都做好记录以备查核。 合理合规地安排假期不仅能传递温暖,也能让大家心里更踏实。如果你们企业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定制通知模板的话,可以随时找我聊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