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的一家快餐店老板曹某,心思非常不正,把政府发的消费券当成了提款机,短短一个多月就骗走了19万多块钱。2024年10月到11月期间,曹某让人在闲鱼等网络平台上,以每张45元到90元的价格收了“满1000减300”的“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拿到这些消费券后,他并没有给顾客用,而是让卖券的人或者线上的买家直接在店里的POS机上扫码核销。庭审中曹某承认,“黄牛或者闲鱼上的买家出示二维码给我们的POS机一核销,减免就触发了”,但当时没有真实消费发生。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曹婧表示,持券的人低价“套现”,曹某每张券能非法获利200多元。这种大量异常消费记录很快引起了上海市商务委的注意。经过调查发现,这家店虚构交易核销了649张消费券,一共骗走了194700元补贴款。到案后曹某退赔了所有赃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他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法官指出,政府发消费券是为了促进真实消费和提振实体经济,而曹某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这个初衷。 这种利用POS机虚假核销骗补的行为和黄牛抢券现象一样损害了公共利益。 2024年这个时间段内,曹某指使店长在闲鱼平台上按每张45到90元的价格收购了大量“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拿到这些券后他并未真正用于顾客消费,而是直接让“黄牛”或线上买家出示二维码给他店的POS机扫码核销。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曹某明确承认了这个过程中根本没有真实消费发生。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主任曹婧提到,这时候持券的人就以每张45到90元的价格把券“套现”了。对于曹某来说,每成功核销一张“满1000减300”的券,政府补贴的300元就会进到他的账户里。在他支付给持券人一定好处费后,每张券还能给他带来200多元的非法收益。 这家店短期内大量异常的消费记录很快就被上海市商务委发现了。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他们通过虚构交易核销掉了649张消费券,最终骗取了194700元的补贴款。被警方抓捕归案后,曹某退赔了所有的赃款。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虹口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赵雁指出本案的关键就在于“只是纯扫码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因此才把它定性为诈骗犯罪。法官进一步解释说诈骗金额是以政府损失的补贴全额来计算的,而曹某支付给黄牛的“成本”则不予扣除。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官进一步解释说政府发放这些消费券的本意是要促进真实消费提振实体经济。 曹某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这个政策初衷。 同时这种行为也和黄牛抢券挤占普通消费者福利的现象相关联。 所以这种做法损害了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