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来说说,2月5日这一天,人民网海口这边有个大新闻。记者潘惠文和蒋成柳都在现场采访呢。财政部还有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这三个部门联合发了个通知,就是把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给说了一下。这政策挺实惠的,只要是住在海南的居民,在指定的免税商店买东西,只要不超过额度和清单范围,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都能给你免了。 这里面说的岛内居民范围挺广的,不光是本地人,还有外地来工作生活的,只要拿着身份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都算。还有那些在这边持有居留证件的外国人也包括在内。买的时候只要带上这些证件就行,不限次数买清单里的东西,买完直接就能提走。不过有个限制,就是每个人每年免税买的金额加起来不能超过1万元人民币。 这份清单是正面管理的,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还有相关部门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能力定的,以后还会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指定经营场所指的就是那些有资格做这个“零关税”业务的免税商店。政策里也强调了一点,“零关税”的商品是给消费者自己用的,不能再拿去卖。如果有人违规倒卖、代购或者走私这些东西,三年内就别想再买了,还会记进信用记录里;要是涉及到违法犯罪的事儿,海关就会依法处理;还有经营主体如果违规卖货,也是要被罚的。这通知从发出来的那天就开始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