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5项新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问题:科技成果“产得多、转得慢、落得难”仍是制约城市产业升级的普遍瓶颈。近年来,高校院所科研实力不断增强,但成果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中试熟化与工程验证环节薄弱,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力量不足,收益分配与评价机制也不够适配,导致不少成果停留在论文和样机阶段,难以形成规模化产业效应。对以先进制造业和海洋经济见长的青岛来说,能否把创新优势尽快转化为产业竞争力,直接关系到新动能培育和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原因:放眼全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已成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但转化链条长、参与主体多、风险不确定性高。既需要高校院所将研究方向更紧贴产业“真需求”,也需要资本、平台、人才和制度协同发力,补上概念验证、中试放大、市场导入等“最难一公里”。同时,转化还涉及定价、合规、激励等环节,缺少清晰、可操作的政策工具,容易出现“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 影响:成果转化效率提升,将直接带动企业技术迭代和新产品供给,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科技等领域培育更多增长点。反之,若转化通道不畅,创新投入难以形成产业回报,城市产业链韧性和对高端要素的吸引力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完善制度供给、强化政策牵引,既是解决当下痛点的需要,也是面向未来竞争的选择。 对策:青岛此次出台的“十五条政策”聚焦“供给端提质、服务端提效、落地端提速、保障端兜底”,在去年改革举措基础上加强衔接、深化应用,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一是增强高质量成果供给。政策提出以产业应用为导向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支持高校新增或调整一批与重点产业匹配的学科专业;推进职称评价改革,在高校院所职称自主评聘中设置成果转化涉及的序列或岗位比例,将转化贡献纳入晋升、聘用和绩效评价;鼓励围绕企业主体和产业需求组织科研立项,提高应用型成果质量。同时,通过人才认定、创业支持、“校聘企用”等方式,鼓励科研人员带成果在青转化落地;推动企业与高校双向兼职交流,促进人才、项目与产业需求更精准对接。 二是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围绕“找得到、谈得拢、落得下”,政策提出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选派驻校(院)技术经理人,建设可转化成果库,推动供需对接常态化;支持组建“科技服务团”,面向重点产业提供系统化技术服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强调长期陪伴与风险分担,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早期转化;鼓励引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做强技术市场。在关键的中试熟化环节,支持建设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平台,形成一批高水平制造业中试载体;依托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载体,完善从孵化到加速的梯度培育链条,并高标准建设海洋科技大市场,打造集展示、交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窗口与枢纽平台。 三是加快成果落地应用。政策强调以场景需求牵引技术落地,建设“青岛场景”服务平台,常态化发布场景清单并遴选场景应用实验室,推动新技术先试先用;引导企业成为承接成果的主体,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探索“政府搭台、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题”的组织模式。同时,提出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提升对接效率和交易撮合能力,让成果筛选、评估、匹配与转化流程更智能、更高效。 四是强化保障机制。围绕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环”,相关举措将完善绩效评估与结果运用,强化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的闭环,并推动尽职免责、容错纠错等配套安排,稳定各类主体预期,提升参与转化的积极性与安全感。 前景:从政策设计看,青岛“十五条”更强调产业导向与系统集成:既抓源头供给,也抓中间服务,并把中试平台和场景开放作为成果跨越产业化门槛的关键支点。随着基金、平台、人才与市场机制联动增强,未来一段时期,青岛有望在海洋科技、先进制造等领域形成一批“可验证、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化路径,推动更多成果在本地实现从样机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跃升。同时,这也将带动周边区域创新资源集聚与产业链协同,更提升城市创新策源能力和产业组织能力。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把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必经之路;青岛此次出台的十五条政策,围绕痛点发力、以产业需求为牵引、以改革举措为支撑,搭建起覆盖供给、服务、落地与保障的成果转化体系。实践表明,只有更打通体制机制堵点,推动创新要素顺畅流动,更好起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才能让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进入生产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