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不能忽视个人权利

最近,深圳光明区的马田街道发生了件挺让人头疼的事儿,就是夜间入户安检惹来争议,让大家开始琢磨基层治理到底该怎么搞。有些居民说,网格员晚上11点多还硬闯家门搞消防检查,不管人家愿不愿意,甚至还跑到卧室、卫生间这种私密地方去拍照。这种情况这一周里发生了好多次,搞得大家既担心生活安宁不保,又觉得隐私权被侵犯了。 虽说冬天本来就是火灾高发期,多宣传防火、查查隐患肯定没错,可检查时间选在夜里、方式这么粗暴,明显和大家的意愿对着干。这事儿就暴露了基层管理在程序规范和人文关怀上的不足。表面上看好像是网格员个人没素质乱搞。当地街道办也回话说以后要加强培训、讲究方法。但光怪工作人员可不行啊,为啥类似的事在别的地方也会反复出现呢? 细细想想,根子还是在考核机制和执行压力那一套结构矛盾上。基层干部总被量化任务、留痕管理压着喘不过气来,要是“限期完成”、“全覆盖检查”这种指标压得太紧,他们很容易变成光图个形式、不在乎效果的老样子。 这种做法不光损害政府信誉、让老百姓不满意,甚至还会让真正的安全治理大打折扣。要是把检查搞得像走程序一样只为填表而不是为了排除隐患,既查不出真问题又得罪人,那反而不利于以后大家长期互相信任地合作。 其实基层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服务大家、防着风险,不是为了填满本子应付上面的检查。现在关键是得弄清楚制度上怎么设计才能把安全监管和保障权利这两头给平衡好。 要解决这个问题得从好几方面下手。第一得把网格化工作的规矩再完善完善,把入户检查的时间、流程和权限到底多少都给说死了;第二考核的重心得转到实效上来,别让那些没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形式主义留痕浪费大家的精力;第三还得给老百姓多留几条说话的渠道。 从长远看提升治理能力必须靠精细化、人性化的设计才行。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试试预约错时检查、让居民自主申报隐患这些办法。 说到底还是得真正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只有既保障了公共安全又尊重了居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建起那种高效、有序又有人情味的基层治理体系。公共安全再怎么重要也不能忽视个人权利啊!这次虽然只是个别的案例,但它把基层治理里那种紧张的关系都给折射出来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光要把制度搭好、把规矩立住更得在具体办事的时候体现出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只有在安全和权利、效率和温度之间找好那个平衡点才能真正把社会和谐的基础筑牢赢得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