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夜里,我做了个怪梦,梦见一只黄鼠狼趴在我床前,哭着说它受了大委屈,“陪审员老爷,快帮帮我!”它哭诉“黄老头”还有他三个儿子都被张家父子给弄死了。我问它怎么回事,它说家里的口粮就像一颗豆子,还没吃进嘴就被夹子夹断了命。我没搭理它,结果这黄鼠狼跳上我猛咬一口,我吓得叫出声才惊醒。后来才知道,法律早给黄鼠狼安排了“保护伞”。没过几天,我去行政庭当陪审员,正好赶上余某他们5个非法捕猎黄鼠狼的案子。12月10日那天,法官把他们带进来,5个人排成一排站着,低着头像等候宣判的士兵一样。 审讯的时候大家都特别关注那些作案工具。余某说他家里被偷了3只鸡,想报仇出气。法官问用的什么家伙什儿?余某说是特大号老鼠夹,10块钱一个,他买了整整20个;饵料是自己做的。法官又问都在什么地方抓的?余某说就在沟渠边、路旁还有草垛旁边。法官接着问他的同伙们:“余某说的话是真的吗?”那四个人齐刷刷点头:“没错。”法官又问:“一共抓了多少只?”那四个人说抓了500多只。旁听席上的人都惊得张大了嘴,不过法庭很快又恢复了安静。 检察官这时候拿出了“三有”名录念给大家听——黄鼠狼在里面呢。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得清清楚楚: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用禁用工具抓了20只以上就叫情节严重。余某他们抓了500多只这事儿是跑不了的。面对旁听席上的唏嘘声,我提了三点看法:一是老百姓不太清楚黄鼠狼是保护动物;二是他们这些人多数不识字没坏心眼;三是他们把毛皮都交上去了认罪态度也好。所以我建议给为首的那个判实刑,其他人判缓刑就行。最后的判决结果跟我的建议分毫不差:余某被判了10个月实刑,其余四个都是缓刑。 庭审结束人群散了以后,我忽然觉得梦里告状的那只黄鼠狼好像真的打赢了官司。它提醒我们一个道理:黄鼠狼偷鸡顶多是赶赶它就行打不得;法律那条红线谁碰谁倒霉。以后要是再听见有人喊“黄鼠狼偷鸡”,最好先找找有没有禁猎标志再决定管不管这事。毕竟梦里那只小兽的哭声那么惨,在现实里是再也听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