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优化的同时,我国文化企业的规模与效益也在稳步增长。数据显示,到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9589亿元,增长了7.9%。其中,16个文化新业态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8860亿元,增长幅度达14.1%,超过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增速6.2个百分点。在IP市场,“LABUBU”、《哪吒之魔童闹海》和《黑神话:悟空》等一批现象级产品涌现,显示出我国品牌孵化与商业化运营能力的提升。尽管美国依靠好莱坞电影工业、迪士尼模式以及硅谷科技品牌主导全球文化产业标准,韩国通过流行音乐形成独特文化输出模式,我国优秀文化企业与品牌也展现了内容优质、技术先进和效益显著的特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挖掘,加上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促进了我国文化企业实力的增强。目前,我国“航母型”文化企业数量较少,“超级IP”相对匮乏,全球文化市场中的话语权也仍显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来壮大优质文化企业和品牌。完善政策与要素支撑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故事原型设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举措都是关键。为了做到这一点,国家统计局还需要在数据统计和发布方面做更多工作,以更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此外,还应学习借鉴好莱坞等发达国家在培育全球超级IP方面的成功经验。最后,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次努力把更多优秀作品推向全球市场,从而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