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也是不法分子趁机非法经营的高发期;近日,湖南湘江新区查处的一起案件提醒公众: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贩卖烟花爆竹看似“小生意”,实则触碰法律红线。事件发生2025年12月30日晚。湘江新区学士街道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学华村学士安置小区无证售卖烟花爆竹。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于次日凌晨1时许在该小区发现嫌疑人杨某正从车上搬运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40箱。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全部物品,并安排专业运输车辆转运至安全仓库妥善保管。经调查,杨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为“赚外快”,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很快接到一笔40箱的订单。杨某收取200元定金后,连夜从株洲醴陵某烟花厂进货,并通过网络平台雇车运送至指定地点,交易过程中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杨某原计划从该笔交易中获利1000余元,最终因违法经营被依法行政拘留。从表面看,这是一起个案,但其反映的问题不容忽视。一上,互联网社交平台的普及使朋友圈等渠道成为交易载体,一些人借此将烟花爆竹售卖转到线上,企图规避监管。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烟花爆竹经营的法律规定了解不足,误以为小额交易、私下买卖不算违法,这种认识偏差客观上助长了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均受严格法律规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若贩卖数量较大,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此外,转发此类广告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旦所售烟花爆竹出现安全问题,售卖方和有关传播者均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当前,湘江新区正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涉及面广,任何环节疏漏都可能引发事故,从源头遏制非法经营尤为关键。
此案再次警示,试图钻法律空子终将付出代价;公众在营造节日氛围的同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合法经营、理性消费,才能让年味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