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不是法外之地啊!高空可不是法外之地啊!

我们经常听到高楼坠物砸伤人的消息,这真让人揪心。所谓的高空抛物,是指有人从高层扔东西或物品掉落,把人砸伤了却找不到具体是哪个楼里的人干的。随便扔一个东西,结果可能让整栋楼的住户都成被告。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也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强调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如果有人故意从高空扔东西,就算没造成严重后果,只要足够危险,就会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如果给别人造成重伤甚至死亡,处罚会更重。如果目标明确,直接去伤害某人,那可能就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了。 过失导致物品坠落伤人的情况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发生了这种事故,并且违反了安全规定导致人员伤亡,那就会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不管是故意抛物还是过失坠物,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建筑物里的东西掉下来砸到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都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从建筑物里扔东西伤人,先要找直接扔东西的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也把物业公司拉进来了。法律规定禁止从高层扔东西。如果发生高空抛物或者坠物事故,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有可能的人都要先给受伤者一些补偿,以后再去找真正的侵权人追偿。 物业公司也不能推卸责任。他们要是没做好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工作,导致坠物发生了,那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是还销毁证据或者改证据的话,就更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了。 现在我们把这些规定做成一张图来看一下责任划分:如果是故意抛物就找扔东西的人负责;如果是因为疏忽导致物品坠落就找所有人、管理人和物业公司一起负责;如果找不到具体是谁干的坏事就先让整栋楼的住户集体补偿;如果物业公司有过失管理不到位也得承担责任。 给大家提个醒吧:作为业主别乱扔垃圾、别让烟灰缸变成炸弹、安装摄像头、别在高层养花养宠物。作为物业公司要定期检查外墙、空调支架还有广告牌这些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现可疑物品马上报警别自己清理。 如果遇到这种事先拍照留证据固定位置再报警要求开具《接警回执》;等治疗完了再去起诉索赔;证据越完整胜诉率越高。高空可不是法外之地啊!每次伸手都可能变成法律判决的依据;每次尽责都是给整栋楼系上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