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某住宅小区二期业主反映,物业公司仍违规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住建部门获取的文件证实,该小区燃气管道建设成本已计入商品房开发总成本,按规定不得再向购房者单独收取涉及的费用。 问题现状显示,该小区物业持续以每户1800元的标准收取燃气安装费,且拒绝退还已收款项。多位业主向"天天3·15"维权平台投诉称:"购房时已支付全部房款,现在又要额外缴纳本应包含在房价中的费用。" 深入调查发现,该现象暴露出三上问题:一是部分物业企业将代收费用作为盈利手段;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费用结算存信息不透明;三是基层价格监管存在执行漏洞。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员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公司若超出合同约定收费即构成违约,同时违反《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此类违规收费在三四线城市新建小区较为普遍。一上由于购房者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另一方面部分物业企业存在"收费惯性",延续了商品房销售时的附加收费模式。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行为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不匹配等深层矛盾。 目前可行的解决路径包括:业主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提交书面投诉,要求行政调解;收集购房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业主委员会启动集体维权。据悉,江华县住建局已着手调查此事,将依法处理违规企业。 从长远看,此事件反映出物业管理行业亟待建立更透明的收费公示制度和多方监督机制。今年实施的《民法典》物权编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预示着对物业权力的更规范。
一笔燃气安装费的退与不退,检验的不只是个别企业的收费行为,更是公共配套成本管理、物业服务边界与监管协同的精细化水平。把事实查清、把依据说透、把责任落细、把退费办实,既是对群众关切的回应,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唯有让收费有据、流程透明、纠纷可解,才能不断夯实社区治理的信任基础,推动居住服务走向规范与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