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渊谭天说啊,美国刚搞的这个新关税啊,很可能会被法院给告了。咱看那个AI快讯发的微博,22号那篇文章讲了件事。2月20日那一天,美国当地时间发生了两档子事儿。 先说第一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说美国政府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来征的那些关税啊,压根儿就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压力可不小,美国政府不得不发了道行政令,宣布把那一系列关税措施给撤了。 但这才没一会儿,美国政府就把脸一翻,又祭出了另一个法儿——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这条规定的是,要是总统觉得国际收支出了大问题,就有权在150天内给进口商品征个临时税或者设个配额。按照新出的行政令,他们这回要给进口的货征10%的“临时关税”,时间管150天,不过只有部分东西能免税。结果才十几个小时过去呢,他们又说要把税率提高到15%。 这次美国加的这个“临时关税”,用的是好多年没人动过的那部老法律第122条。他们理由说得也挺冠冕堂皇,说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美国国际收支失衡”,特别是那个巨无霸般的贸易逆差问题。 不过咱得琢磨琢磨第122条的前提啊,这是要国际收支真出了根本性的大毛病才行。法律上的判断依据可不光是看货物的买卖账,还得看资本流动、服务贸易这些加一块儿的整体情况。这么一看呢,这项新关税出台之后,搞不好又得像以前一样被人家告上法庭去。 那位懂行的崔凡也讲了,要是美方后来能停下措施或者把税率降一降,中方肯定会看着形势变了再做评估调整;但要是美方又换别的法律招数来加新税的话,中方也会琢磨琢磨是不是要采取点儿啥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