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能抵扣个税吗?能不能把抵扣总时长控制在240个月以内?

话说人大代表提议改动房贷利息抵税的政策,确实说出了不少购房者的心里话。最近,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的CEO姚劲波,给政府部门写了个建议。他建议把买新房产生的房贷利息,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头。就是说,纳税人或者他配偶在规定时间后买了房,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息,每月能按3000元的标准来扣。这扣除的期限呢,最长也就240个月。记者打听了一下,现在的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政策,是从2019年开始的。规定呢,也很简单,只有首套房贷利息能享受抵扣,每个月最多扣1000元,最长也就能扣240个月。姚劲波的建议和现在的规定比起来,有两个方面变了:一个是每个月扣的钱从1000元提高到3000元;另一个是扣的范围不再只局限于首套房贷利息了。这个事儿关乎着不少贷款买房的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大家都很关注。大家普遍觉得现在每个月只扣1000元的标准太低了。以杭州一套300万元的房子来举例吧,这房子是20年期等额本息的商业贷款,按现在3.05%的利率来算的话,每个月得还16713元。这时候1000元的抵扣额度简直就是杯水车薪嘛。而且呢,杭州现在租房的话个税抵扣标准是1500元一个月呢,房贷利息抵扣还没租房的高呢。现行规则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你看在现在这种想刺激住房消费的大环境下,这规定也显得有点不太合适了吧?俞先生是在2024年9月把萧山区的一套住房卖掉置换滨江区学区房的人之一。他说他新买的那套房子银行按首套房利率放款呢,但到年底填报个税时却发现系统不让他继续抵扣了。后来他才明白原来是只要换了住房了,就算还是首套并且还没到240个月的抵扣期限也不行啊。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给我解释了这个政策要点:第一只限首套房贷(按是否享受首套利率算),第二终生只能享受一次抵扣资格。 哪怕你只抵扣了一个月也没把这240个月用完呢,只要换了个房子住就再也不能享受这个政策了。不少人都觉得这规定不公平。特别是那些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才置换住房的人很不开心。 有不少人也提建议说:能不能把抵扣总时长控制在240个月以内?具体选择哪套房子来进行抵扣?能不能让纳税人自己来决定? 这样既能体现公平又能激发大家改善住房的需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