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些乡村地区,部分城镇居民因经营、养老或投资需求,与村民通过“合建、分用、共管”等方式达成协议,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并长期使用。这类合作看似“互利共赢”,但一旦涉及收益分配、经营竞争或管理权责纠纷,往往演变为停水停电、阻工驱赶甚至肢体冲突,不仅损害当事人权益,也影响基层公共秩序。西峡县太平镇的这起纠纷从签约建房到对簿公堂持续多年,成为当地基层治理的难题。 原因—— 纠纷的根源在于试图以“合作”名义规避宅基地制度限制。根据现行法律,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绑定,非本集体成员通常无权取得。实践中,一些当事人通过“出资建房换使用权”“共同经营永久占有”等条款包装交易,实质是变相买卖农村房屋或流转宅基地,埋下协议无效的风险。此外,合同往往缺乏清晰的产权界定、退出机制和违约责任,导致矛盾爆发后难以协商,只能陷入高成本的维权拉锯战。 影响—— 一是法律风险集中显现。若协议被认定无效,出资方难以依据“永久使用”条款主张权益,维权方向被迫转向追讨资金和分担损失,过程漫长且举证困难。二是推高社会治理成本。纠纷拖延越久,信访、调解、诉讼和治安处置的综合成本越高,易形成“旧账未清、新怨又生”的恶性循环。三是冲击农村建设秩序。擅自改造、扩建或经营民宿等行为,若未办理手续,可能引发规划、建设、消防等合规问题,继续加剧群体性纠纷和安全隐患。 对策—— 面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当地党委政府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公安、司法、信访、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处置。一上稳定情绪、固定证据,另一方面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调解中明确:所谓“合作建房”实质涉及宅基地权益处分,已突破法律红线,应认定无效;在此基础上,通过“资金返还+限期腾退”方案平衡双方利益,最终达成“分期还款、收到首付款后搬离”的协议并当场确认。该处置表明了基层治理从“简单调停”向“依法化解”的转变。 前景—— 长远来看,治理此类纠纷的关键在于“前端预防”。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村务公开、案例警示等方式,明确宅基地使用边界,避免以合同形式突破法律红线。二是完善村镇两级巡查监管机制,对违规建房、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早发现、早干预,防止小问题升级。三是拓宽合法合规的住房与经营需求渠道,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乡村民宿产业发展,让市场需求在制度框架内得到满足。随着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和基层法治能力提升,“投机式合作建房”的空间将逐步压缩,更多纠纷有望在萌芽阶段化解。
西峡县这起合作建房纠纷的解决,既是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也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提供了参考;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如何兼顾发展需求与法律底线,既保障农民权益又防范风险,值得全社会思考。此案再次提醒:任何合作模式都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切勿为短期利益触碰政策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