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农商行城关支行原行长被指违法放贷1060 万元

利辛农商行城关支行原行长邵某被指违法放贷1060万元,这个案子最近有了新进展。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判定她有罪。邵某因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巨额贷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还要交罚金三万块钱。 法院查明,在2019年12月到2022年12月期间,邵某当行长的时候,有17户人从利辛农商行城关支行贷款,实际上是给张某1用。这17户包括黄秀国、马光辉、沈忠、夏凯、张海、王继全、李继明、张某2、黄学亮、黄学飞、黄杰、范广平、黄学光、吴长昊、黄辉、黄学华还有侯伟。 一审的时候利辛县人民法院觉得邵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法放贷数额巨大构成犯罪了,就判了两年半有期徒刑和三万罚金。邵某不服上诉了,说一审认定她明知12户贷款是张某1用的不对,她还想判个自首减轻点刑。辩护律师也想让二审给个缓刑。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仔细看了案卷,说判定她有罪的关键在于发放贷款时有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证据显示她没认真做调查也没检查用途,这就符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了。至于她有没有明知12户钱是张某1用的不影响定罪。 关于自首的问题法院也查清楚了,她虽然是被叫来问话的但没在一审结束前说真话不符合自首条件。关于判刑的轻重法院也觉得合理。虽然她在二审期间认罪认罚了但时候太晚了也没理由从轻处罚。 检察院的人也在二审中说邵某行为违法且构成犯罪了。 最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银行里还有内控管理漏洞的地方。邵某当行长三年多里多次给不该给贷款的人放钱也不检查导致钱都跑了没人管。这种用别人名义贷款的做法不仅违规还破坏金融秩序。这次判决是对他们的惩戒也给其他银行工作人员提个醒:以后得按规矩办事否则就得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