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4万买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结果……

何女士为了学习谈恋爱,把4万元钱给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没想到买来的竟是网上拼凑的模板课程。2024年1月到5月期间,何女士先后购买了四次服务:两次半小时情感咨询(每次68元)和两次为期30天的“专属定制情感咨询及代聊”(每次20000元)。为了省钱,何女士还分别给这两次长时间服务各支付了20000元。某信息咨询公司跟何女士约定,这些费用一旦收取就不退了,还说不保证结果。 可是服务期满后,何女士觉得这家公司发的视频跟网上的一模一样,根本没结合她的个人情况;工作人员也没按照8小时内回复的承诺办事。何女士提出退款被拒绝后,就把这家公司告上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荔湾法院永庆坊人民法庭的法官左晶晶审理后认为,“概不退费”这种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商家得给消费者看清楚那些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才行。涉案合同里那些“一经收费不予退还”的条款是商家事先拟定好的,他们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提醒义务。这些条款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在合理时间内要求退款的权利。 虽然感情这种事不太好控制,但商家不能因为结果不确定就不按约定办事。这次合同里写明了要给专属定制服务和代聊,但商家只是随便发个课程视频就完事了,根本没结合何女士的具体情况;还有代聊也经常超过8小时才回复。这些行为都算是违约。 关于退钱的事,法院看了看四次服务的具体情况:第二次那个为期30天的套餐确实有缩水和延迟回复的问题;剩下的三次都按时完成了。所以前三次的钱不能退。而那个有问题的套餐时段里虽然商家也提供了一些课程和代聊服务(价值4万元中的一部分),但定制化程度不够好也算是瑕疵表现。 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违约程度后法院判决给何女士退还一部分服务费(具体比例待定),把其余三次服务的费用扣除掉。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官左晶晶提醒大家买这种服务时要理性一点,仔细看看合同条款;一旦发现货不对板或者拖延履行的情况一定要留好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