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围绕提升金融开放水平、稳定跨境投融资预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明确税收支持安排。
根据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同时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且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收入,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暂免政策。
另一份公告提出,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问题:跨境资金配置需求提升,税制预期与市场稳定性亟需强化 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周期分化,国际资本流动更趋敏感。
境外机构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其投资决策不仅关注收益与风险,也高度重视制度透明度与税收确定性。
若税收政策衔接不畅、预期不稳,可能增加资金配置的不确定成本,影响中长期资金进入意愿,不利于债市稳健运行和人民币资产吸引力的持续增强。
两部门在关键节点明确延续安排,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原因:以制度型开放提高市场韧性,兼顾引资与税收边界管理 从政策逻辑看,此次延续既体现开放导向,也体现规则约束。
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境外机构参与渠道不断完善,税收政策需要与开放进程相匹配,通过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安排巩固市场信心。
与此同时,公告对“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息收入作出排除,强调税收政策边界,避免优惠政策被不当利用,体现了在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与维护税收公平之间的平衡。
对境外发行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则有助于完善离岸发行配套制度,提高我国主权及地方政府债券在国际市场的吸引力与定价效率。
三、影响:稳定资金面、优化投资结构,助力债市高质量发展 政策延续的直接效果,是降低境外机构投资债券利息收入的税负与合规不确定性,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的综合回报稳定性,从而提升配置吸引力。
对境内债市而言,境外中长期资金的持续参与,有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提升市场深度与流动性,增强价格发现功能,促进利率曲线更好反映宏观基本面与资金供求。
对实体经济而言,债市稳定运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波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韧性。
对外发行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相关增值税优惠延续,也有望进一步完善境内外债券市场联动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增强国际投资者对中国信用资产的长期关注。
四、对策:细化规则衔接与服务保障,提升政策传导效率 为确保政策红利有效落地,还需在执行层面持续完善配套:一是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收益类型、认定口径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实际联系”的判定与信息报送要求,减少不同市场主体理解差异带来的合规成本。
二是推动税务、金融管理部门与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加强协同,完善跨境投资税收处理指引与便利化服务,提升境外投资者操作体验。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利用跨境结构安排进行不当避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四是结合债市开放进程,在信息披露、信用评级、托管结算等环节持续提升国际化、规范化水平,为境外资金长期配置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五、前景:政策连续性增强,人民币资产吸引力有望稳步提升 从中期看,延续税收优惠释放出稳定、可预期的政策信号,有助于巩固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成果。
随着国内宏观政策持续发力、金融市场改革稳步推进,以及人民币资产在全球配置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境外机构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预计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未来,制度型开放将更加注重规则对接与透明度提升,税收、结算、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安排的协同完善,可能成为提升我国债市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变量。
与此同时,在开放过程中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监管协同与风险预警,也将为市场平稳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的这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深化金融改革的决心。
通过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创造更加便利和优惠的投资环境,既能吸引国际资本参与中国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提升市场国际竞争力。
展望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持续实施,中国债券市场必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在推动金融市场国际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