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属企业治理制度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厘清权责关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问题:治理结构“有形”建立后,运行“无形”短板逐步显现。近年来,云南省以公司治理示范创建、“董事会建设提升年”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基本成形。但改革进入深水区后,一些企业决策执行中仍存在流程标准不统一、层级责任不清晰等情况:部分事项上会标准不够明确,出现“该议不议、该审不审”;有的权责边界交叉重叠,导致推诿扯皮、效率偏低;也有个别环节越位错位,影响决策质量与风险防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不匹配,成为制约提质增效的现实瓶颈。 原因:权责界面模糊叠加流程依赖经验,监督链条不够闭合。省属企业经营领域广、子企业层级多——既要保证战略集中统一——也要适应市场快速变化。过去一些企业更注重“建章立制”的数量,对“制度如何落地、谁来负责、按什么程序”规定不够细,留下交叉地带和灰色空间,导致事项归口不清、流程上下口径不一。同时,授权管理与监督机制衔接不够,出现“放得不敢、管得不细”的两难:授权不足会压缩经营活力,授权过度又可能放大决策风险。随着新修订公司法等制度环境优化,企业治理需要深入对标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亟需通过制度重塑推动治理从“搭架子”转向“见成效”。 影响:决策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国有资产安全与发展质量。决策是企业治理的关键环节,流程不清、权责不明不仅影响效率,也可能带来合规风险和经营损失。对省属企业而言,重大项目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资本运作等事项一旦程序失范,轻则造成资源错配、机会成本上升,重则引发风险外溢,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市场信誉。从更大范围看,省属企业是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其治理效能关系产业布局优化、公共服务保障以及稳增长、促就业等目标。用制度把权力运行纳入规范流程,是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竞争力的关键一环。 对策:以“规程+清单”把责任链、程序链、监督链系统打通。此次印发的《省属企业治理主体决策工作规程》及配套《省属企业决策事项权责及流程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领导、权责法定、分层授权、穿透监管等原则,对治理主体职责边界、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作出细化安排。一是用“一张清单”明晰权责。将易交叉的决策事项按法定职责和治理结构要求归类界定,明确各主体“做什么、能做什么、怎么做”,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各司其职的治理格局,减少扯皮和空转。二是用流程标准化解决“怎么干”。清单明确事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顺序和程序要求,强化决策严谨性、公开性与可追溯性,推动从经验驱动向依规办事转变。三是用全链条监督解决“干得好不好”。强调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贯通,完善对子企业授权管理机制,在“松绑”的同时把风险防控嵌入流程,形成既激发活力又守住底线的制度安排。四是强化对标对表,推动治理体系与法律制度衔接,通过分层授权与穿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避免出现“决策真空”和“流程梗阻”。 前景:制度落地将推动治理效能加速转化为发展动能。面向下一阶段,规程与清单的关键在于执行。随着制度体系更细更实,省属企业有望在三个上出现积极变化:其一,决策效率与质量同步提升,重大事项论证更充分、程序更合规、责任更可追溯;其二,授权更加精准,基层经营单元在清晰边界内获得更大自主权,市场响应速度有望加快;其三,风险防控更加前移,监督从“事后纠偏”向“全过程防控”转变,为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稳固的治理支撑。若同步推进宣贯培训、信息化流程嵌入、运行评估和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并将执行效果纳入考核评价,制度优势将更快转化为治理效能,进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国企治理现代化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云南以“小切口”推动“深变革”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才能在放权与监管、效率与风控之间实现动态平衡。这场面向内部的制度创新,或将成为地方国企改革从“物理重组”走向“化学反应”的关键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