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跑去追送客户遗落物品结果出事了

最近,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和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一起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案给审结了,这事儿引发了大家对怎么界定工伤范围的讨论。大家都想知道,像吴某这样的员工,上班时跑去追送客户遗落的物品,结果出事了,这算不算工伤。 案子是这么回事。吴某是个加油站员工,那天他给大货车加完油后,发现油箱盖没盖上就跑了。车开远了他没追上,就开摩托车去追。结果在离加油站3公里多的地方发生了事故,吴某经抢救无效去世了。事后,他的家属跟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上产生了分歧。 一开始,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觉得吴某这行为不算工伤。家属不服气,就把人社局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人社局败诉,让他们重新做决定。人社局这次改了主意,认定这是工伤。但加油站又不服了,又把人社局告了。争议焦点最后还是得靠法院来解决。 加油站那边主张说,他们雇吴某就是让他加油收款的,从来没说过要给他配送物品。再说单位规定员工不能私自离站,吴某这是自己的事,不该算工伤。法院没同意他们的说法。 法院说追送油箱盖是为了弥补工作上的疏漏,保障客户安全。这不是随便跑出去玩儿的个人行为,而是跟之前的加油工作连着的必要环节。不能光看岗位说明书上怎么写,得看实际工作情况。只要是为了单位利益、与工作有关的事,哪怕违反了内部规定也得算工伤。 法院还指出,工伤认定里的“工作场所”不能光指围墙里那块地儿。职工为了干活得跑远点儿的地儿也得算工作场所延伸部分。这次吴某就是为了送油箱盖才跑出3公里的路来的。 最终判决驳回了加油站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的请求,维持了人社局的说法。这个判决让家属得到了安慰,也给以后类似的案子提供了参考。法律看重的是行为实质是不是为了干活,只要是为了维护单位和客户的权益而采取的合理措施,法律都会保护。这种判决既肯定了劳动者的敬业精神,也告诉用人单位得把管理做得更人性化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