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草场也有“就地解纷”新路径:措美县哲古司法所推动新时代“枫桥式”治理落地见效

问题:高海拔牧区点多线长,纠纷“看得见却够不着” 海拔约4600米的哲古草原,牧民居住分散、往返成本高。遇到劳务欠薪、婚姻家事、赡养义务、草场边界等问题时,群众往往缺少稳定的咨询渠道,证据意识也相对薄弱,矛盾容易久拖不决、情绪不断累积。以欠薪为例,务工人员手里有用工证明,却常常不知道该找谁、怎么维权;过去不少人只能“等一等、忍一忍”,既影响家庭生计,也增加后续纠纷的隐患。 原因:信息不对称叠加服务供给不足,基层治理一度“线头打结” 一上,法律条文与日常生活之间存“表达差距”,不少牧民对合同签订、举证要求、时效规定等关键环节不熟悉,维权路径不清楚;另一上,传统方式更多依赖熟人调解和经验判断,面对新型纠纷、跨区域用工等情况,容易出现受理不及时、衔接不顺畅、回访跟进不足等问题。再加上牧区地理条件特殊,单靠“群众上门”难以覆盖实际需求,矛盾化解成本高、效率不高。 影响:把矛盾化解基层,关系民生体验与社会稳定 哲古镇的实践显示,欠薪等经济类纠纷处理不当,容易演变为群体性争议;草场和家庭类矛盾如果缺少规则支撑,往往反复拉扯,影响邻里关系和村社秩序。相反,基层法治服务越早介入、越贴近群众,越能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增量、降低治理成本,为牧区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对群众来说,能否及时拿到应得报酬、能否获得清晰可行的解决方案,是最直接的衡量标准。 对策:从“等群众来”转向“让问题进得来、办得下去、回得了音” 2025年春,措美县哲古司法所启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把“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细化为可落地服务流程,主要做法集中在三上。 一是“开门接访”,把服务阵地亮出来、把办理流程讲明白。司法所通过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律师及调解力量走进院落,集中展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调解室、法治阅览空间以及“码上调解”等便民渠道,并设置“需求收集—现场解答—后续跟进”的闭环流程,明确谁受理、谁承办、谁反馈,尽量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和“问了没人管”的情况。 二是“送法下乡”,以“群众点单、司法所上门、效果评单”提高匹配度。司法所以宪法、民法典等为基础普法内容,同时把地方性法规与劳动维权、婚姻家事、防范电信诈骗等群众关心的主题纳入“菜单”。通过入户走访了解需求后开展定向宣讲、现场答疑,并在后续回访中核验理解情况和实际效果,推动普法从“讲过就算”转为“用得上、记得住”。 三是“多方联动”,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围绕牧区常见纠纷类型,司法所加强与村级组织、调解员、法律顾问等力量协同,突出证据指导和风险提示,把矛盾化解前移。以劳务纠纷为例,工作人员会围绕用工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投诉渠道和时限要求逐项解释,帮助当事人把“说不清”变成“拿得出、讲得明”,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 数据显示,2025年哲古司法所受理矛盾纠纷18起,全部调解成功;开展普法宣讲80场次,覆盖群众约4000人次。2025年12月,哲古司法所获评西藏自治区第二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成为全区25个入选单位之一。当地干部表示,荣誉不是终点,更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检验。 前景:从“个案解决”走向“规则养成”,让法治融入牧区日常 随着工程建设增多、人员流动加快,牧区纠纷类型将更加多元。下一步,哲古镇法治建设将从三个方向持续推进:其一,推动普法常态化,把合同意识、证据意识和依法维权路径融入日常生产生活;其二,完善数字化与网格化衔接,用更便捷的渠道提升纠纷受理与跟踪效率,确保“有人管、管到底”;其三,强化源头预防,围绕欠薪易发环节加强用工规范提示与部门联动,减少纠纷增量。随着制度和流程逐步成熟,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有望从“解决一次事”延伸为“遇事先找法”。

从东海之滨到雪域高原,“枫桥经验”在不同地域延展出新的实践路径;哲古司法所的探索说明,基层治理创新不在于形式多新,而在于能否切实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当法治服务真正走到牧民身边,公平正义落实到一件件具体事里,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会更顺畅、更可持续。这种面向群众、解决问题的治理方式,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现实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