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与直接融资体系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队伍迎来新一轮扩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布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市场评价结果,共18家证券公司获得有关业务资质。其中,财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等6家机构获得一般主承销商资格;中银证券获得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资格;渤海证券、德邦证券等11家机构获得承销商资格。相关安排体现出承销业务准入“分层分类、循序渐进”的监管思路。 问题层面看,随着银行间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发行主体和产品类型更加多元,承销机构供给与专业服务能力成为影响融资效率与风险定价的重要环节。一方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覆盖面广、期限结构多样,企业对发行方案设计、信息披露把关、投资者沟通与簿记建档等综合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利率波动、信用分化背景下,承销环节若风控不足、尽调不严,容易放大信用风险暴露、引发市场波动。因此,扩大合格承销机构数量的同时,强化内控约束与责任边界,是保障市场长期稳健运行的关键。 原因层面看,此次资质发放与近年来金融体系支持科技创新、民营经济以及重点领域建设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板块,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73.0万亿元,占全市场托管余额的88.1%。同月银行间现券成交30.5万亿元,日均成交1.5万亿元,显示出市场容量大、流动性强、资金配置功能突出。在这个体量下,引入更多具备合规能力与专业能力的证券公司参与承销,有助于提升服务覆盖面,推动发行定价更贴近市场、融资链条更高效。同时,设立科技创新专项主承销商资质,也反映出市场机制与产业政策相衔接的趋势:通过更专业的承销与投资者组织能力,改善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与融资结构。 影响层面看,承销队伍扩容将从供给与竞争两端推动市场生态优化。对发行人而言,承销服务主体增多意味着选择空间扩大,发行方案设计和投资者触达能力有望增强,融资成本与发行节奏的可控性或更提升。对投资者而言,更多承销机构参与有助于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发行过程透明度,促进信用定价更充分,增强市场的风险识别与资源配置效率。对市场结构而言,券商在研究定价、交易服务与投资者组织上具有比较优势,其参与度提升或将推动“承销—做市—投研—交易”联动能力增强,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市场活跃度与产品创新能力。 同时,扩容也对行业合规与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交易商协会明确,主承销商及承销商须设立专门业务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对新获得主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初期须与具备独立主承销能力的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业务,待积累经验后方可独立运作。这一安排意降低“能力缺口”带来的操作风险,避免机构在尚未形成成熟风控体系时贸然扩大业务规模,反映了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的稳妥准入机制。 对策层面,资质扩容要真正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机构端应把“合规底线”和“尽调质量”作为生命线,完善项目筛选、发行人治理评估、信息披露复核、承销定价与存续期管理的全流程风控体系,并强化利益冲突管理与问责机制。行业端应推动承销业务标准化、透明化,提高簿记过程与报价行为规范性,减少不当竞争和短期化倾向。监管与自律层面,交易商协会在公告中明确,如主承销商或承销商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协会重大自律处分,将根据自律规则暂停或取消其承销业务资格。该“硬约束”将对市场参与者形成持续震慑,推动形成以合规为前提、以专业为支撑的竞争格局。 前景判断上,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化、信用风险定价更趋分化,承销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体现在研究能力、风险识别能力、投资者组织能力以及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上。预计未来银行间债市承销业务将呈现三上趋势:一是分层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围绕科创、绿色、普惠等重点领域形成更精准的专业化服务;二是对尽调、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的要求持续提高,承销责任链条将更清晰;三是承销与二级市场流动性服务、投资者生态建设联动增强,优质发行人将更容易获得长期资金支持。
此次18家券商获得承销资格——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新的起点;承销机构应抓住机遇,提升专业水平,完善风险管理,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优质服务。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督,推动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