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推出三地联合改革清单 以制度创新推动绿色发展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肩负重要使命。为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步伐,三省市政府近日联合发布改革授权清单,为示范区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政策保障。 从土地利用效能看,改革授权清单首次明确支持示范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除涉及公共安全、环保及特殊功能需求的项目外,允许地块在工业、仓储、研发等用途间混合布局和合理转换。这个举措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用途管制模式,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创造了灵活的空间配置条件,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在投资驱动上,清单提出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领域投资力度的具体措施。省市国资国企示范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可单列管理,对投资企业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亏损可部分或全部剔除,短期回报要求也可适当降低。同时,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这些政策创新充分说明了对示范区战略地位的重视,有助于引导更多优质资本投向示范区,支撑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 人才评价体系的创新也是改革授权的重点内容。清单支持示范区试点开展企业自主技能评价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鼓励社会化评价机构面向示范区提供更高质量的技能评价服务。这一改革有利于建立更加灵活、更加贴近产业需求的人才评价机制,为示范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在公共服务一体化上,改革授权涉及多个领域。支持示范区制定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工作标准和合规经营指南,推动涉及的标准统一,有助于消除地区差异,便利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支持成立"示范区中小学教研联合体",聚焦科学教育等领域开展育人模式创新,体现了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新探索。支持探索劳动保障监管执法工作一体化,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行政管理的协同创新也得到重视。清单明确支持示范区探索跨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这有助于消除行政壁垒,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推进示范区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建设。此外,支持青浦片区申请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多型合一"改革,授予嘉善片区丙类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权,这些具体措施针对性强,有利于解决示范区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从改革逻辑看,这份授权清单体现了从"项目协同"向"制度创新"的转变。过去示范区发展主要依靠具体项目的协调推进,而今改革授权清单通过制度层面的创新,为示范区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这种转变意味着示范区发展将进入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阶段。

从"物理叠加"到"化学反应",长三角示范区正在书写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范式;当改革清单从纸面走向实践,其意义不仅在于具体条款的突破,更体现了打破行政藩篱、重塑经济地理的决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这种以制度创新驱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探索,或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