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高温天气,劳动者的权利得到重视。6月以后,全国多地温度飙升,给户外劳动者带来巨大压力。工会成了大家共同努力的地方。在高温天气下,每一次高温津贴都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当温度超过35摄氏度时,或者在室内温度无法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必须发放高温津贴,这笔钱要算在工资总额中,不能用饮料等代替。 从上海人社部到北京、天津、山西、山东等地都实施了高温津贴制度。北京、天津、山西和山东等地每月发放的高温津贴在60元至120元之间。广东、江苏和浙江等地区则规定每月发放150元至300元。上海更是直接按每天30元计算,从6月1日一直发放到9月30日。不管标准有多高,核心信息都是一样的:高温津贴必须发放,不能打折。 在高温天气下,许多企业选择错峰上班。但如果因此缩短了工作时间,就扣除或降低工资,这是违背法规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高温天气下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该发放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 如果遇到中暑情况,认定工伤也是有流程的。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是三种主要类型的中暑症状。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经过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后才能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外卖骑手、快递小哥还有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经常被系统派单安排在烈日下工作。专家建议平台算法应把高温时段自动调单、降单功能纳入程序,并设立爱心驿站提供便利设施。 每年夏天都会有关于克扣高温津贴和压缩工作时间的投诉增加。用人单位要自觉承担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工会组织要主动沟通关怀和发放清凉物品。人社部门需要开展专项执法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劳动者应该掌握证据勇敢投诉举报并寻求帮助。 总之,只有把政策落实到位才能够给劳动者带来切实好处。让制度充满温情才能让每一份付出都有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