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探索新路径 多方合力推动"住有优居"提质升级

问题——老旧住房更新需求迫眉睫,但“怎么改、谁来改、钱从哪来”仍是绕不开的现实难题;近年来,不少城市的老旧住房进入集中“老化期”,房屋结构、管线设施、消防安全和公共空间等问题逐步显现。不同于过去以政府主导、以零散修补为主的改造方式,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更强调业主依法依规作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提供规则与服务,能够更系统地提升居住品质,同时也对居民协商能力和制度配套提出更高要求。原因——多元诉求交织、资金压力突出、规则适配不足,是推进中的三道“关口”。一是利益诉求不一致:有的居民希望尽快改善居住条件,却担心负担过重;有的居民已另置住房,参与意愿不强;也有居民仍沿用传统拆迁补偿思路,期待政府“包办”。二是资金缺口更集中:原拆原建涉及拆除重建、临时安置、工程建设和配套完善等环节,仅靠居民自筹往往难以覆盖;商业贷款、公积金使用、成本分摊等环节一旦衔接不畅,项目就容易停滞。三是制度规则需尽快跟上:在增量扩张时期形成的部分规划、许可、消防、施工等规则,面对存量更新的复杂条件时,常出现“按旧标准难落地、审批链条偏长、部门协同不足”等情况,影响项目效率和预期稳定。影响——自主更新推进得当,有望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居民来说,原拆原建可从结构安全、户型功能到公共环境实现整体改善,并带动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对城市来说,可减轻财政一次性投入压力,推动存量空间优化和功能完善,带动建筑业、家装家居、物业服务等领域形成新的增长点;对治理来说,有助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实践,把群众的现实需求转化为城市更新的内生动力。但如果协商机制不健全、资金安排不透明或审批规则不清晰,也可能带来拖延、纠纷和信任成本上升,削弱政策效果。对策——以协商促共识、以多元筹资稳预期、以改革创新提效率,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安排。首先,要把“自主”落实到程序和平台上。完善居民议事规则和信息公开机制,支持依法成立业主层面的更新组织或自治委员会,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方案比选、成本测算与风险评估,围绕安置方式、出资比例、工期安排、质量标准等关键事项形成可执行的集体决策,尽量凝聚民意“最大公约数”。政府部门应加强引导与服务,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支持和矛盾调处,避免出现“无人牵头、各说各话”。其次,要把资金作为成败关键统筹设计。探索“居民出一点、企业投一点、产权单位筹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结合项目特点用好住房公积金提取、商业贷款对接、专项奖补、贴息支持等工具,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配套提升与后期运营,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增强项目现金流和可持续性。同时建立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和审计机制,确保账目清楚、分摊公平、风险可控。再次,要用改革办法打通制度堵点。针对存量更新的现实约束,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优化建筑间距、容积率测算、配建指标等规则的适用方式;推进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和“一窗受理”,强化规划、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减少重复材料和多头跑动,让政策支持更快转化为工程进度和居住品质。前景——随着城镇化从速度型转向质量型,城市更新将从“补短板”走向“提品质、强治理”。2025年8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释放了积极的制度信号。可以预期,下一阶段各地将更注重从个案探索走向制度集成:一上,完善覆盖意愿征集、方案评审、融资支持、质量监管、交付运营的全周期规则;另一方面,把更新与社区养老、托育、无障碍改造、公共服务补齐等同步谋划,避免“只建房、不建生活”。当更多群众以主人翁姿态参与更新,城市也将获得更强的韧性与活力。

住房问题,说到底是民生问题。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的探索,反映了城市治理从“管理”走向“共治”的转变。政策要落地,离不开制度支撑;改造要见效,离不开多方协力。当居民真正成为城市更新的主角,当制度设计能够回应群众的现实关切,“住有优居”就不再遥远。城市的活力,最终来自千家万户对更好生活的期待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