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粉投资博主借公开荐股实施“抢帽子”交易被罚没8325万元并禁入三年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一起利用网络影响力操纵证券市场的典型案例。

1988年出生的临海人金永荣,通过"左手荐股、右手割韭菜"的手法,在短短8个月内违法获利超过4000万元,最终面临8325万元的严厉处罚。

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金永荣精心构建的"抢帽子"操纵模式。

作为网络投资领域的知名博主,金永荣长期使用"金浤"账号在多个平台发布荐股内容,通过参与炒股比赛获得冠军、直播分享投资逻辑等方式,逐步积累了庞大的粉丝群体和市场影响力。

截至今年4月,其账号粉丝数量达到10.7万人,单篇文章平均阅读量超过130万次,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

监管调查显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金永荣明知自身荐股行为具有市场影响力,却故意利用这种影响力实施违法操作。

他在公开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后,立即控制账户组在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交易金额合计约6.31亿元。

更为恶劣的是,部分股票甚至在发帖推荐后的十几分钟内就被清仓卖出。

这种操作手法的危害性不容小觑。

金永荣通过反复发帖、转发荐股内容等方式,不断强化推荐逻辑,向市场传递虚假信号。

他展示所谓的交易感受与仓位记录,误导投资者认为其仍持有相关股票,对公开信息进行选择性引用和解读,通过提问方式暗示传递积极信号。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监管调查,金永荣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声称发帖仅是自我表达与学习的手段,目的在于通过复盘交易提升判断力。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

如果真的看好某只股票,为何在公开推荐后又迅速卖出?

监管部门正是基于这一关键矛盾,认定了其主观故意的违法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金永荣在发帖时虽然标注"不推荐买卖""不作为买入依据"等免责声明,但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这些仅为形式免责,不影响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

这一认定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鉴于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影响,浙江证监局对金永荣作出严厉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162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一处罚力度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荐股已成为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

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博主利用粉丝信任,通过虚假宣传、操纵股价等手段牟取不当利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网络荐股行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投资者教育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广大投资者应当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不盲目跟风,不轻信网络荐股,要通过正当渠道获取投资信息,独立作出投资决策。

只有市场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证券市场环境。

此案作为新媒体环境下证券违法的典型案例,既揭示了金融信息传播变革带来的监管新课题,也警示市场参与者:在信息爆炸时代,投资者更需保持理性判断,而所谓"网络股神"的光环下,可能暗藏违法陷阱。

随着监管科技手段的持续升级,任何试图利用网络影响力操纵市场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的处理,为规范金融信息传播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树立了重要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