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4日发布通报,严厉批评来宾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是该市本月第二次因同类问题被通报,暴露出当地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通报指出,来宾市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尽管自治区已于12月17日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进行再次部署,但来宾市仍未能深刻汲取12月11日污染天气的教训,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工作中表现出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据了解,12月23日来宾市连续20小时发生污染,全天出现轻度污染天气,主要原因包括应急响应期间反应迟缓、各项应急管控措施执行不严不实、蔗叶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等。
特别是所辖武宣县、象州县露天焚烧火点多发,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应急期间的管控措施形同虚设。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来宾市本月第二次因类似问题被通报。
12月12日,该市就曾因应对污染天气工作不力受到批评,当时暴露的问题同样集中在蔗叶露天焚烧管控不扎实、城市精细化管理不足、扬尘污染和零星焚烧等方面。
短时间内的重复性问题,反映出当地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面对严峻形势,来宾市迅速行动。
12月23日,市长廖和明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紧急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廖和明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地方发展大局,当前正值秋冬季防治关键阶段,必须坚决摒弃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原则,聚焦重点污染源、关键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交通运输、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建筑工地扬尘等方面的管控力度。
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涉气企业停产、工地停工、烧烤停业、矿山停开、汽修停喷、秸秆禁烧的"五停一禁"措施。
在监管机制方面,来宾市将强化"人防加技防"协同监管模式,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
同时加大执法震慑力度,严厉查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施工工地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营造依法治污的高压态势。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通报中要求来宾市切实扛牢辖区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提升区域联防联控效能,全面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坚决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考验的是城市治理的系统性与执行力。
连续通报释放出明确导向:抓环保不能有侥幸,落实措施不能走过场。
只有把责任压到末端、把措施落到现场、把协同做到跨区域,才能把“应急”变成“常态能力”,以更稳定的空气质量回应群众期待、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