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女子无证驾驶还遮挡面部躲避监控被拘留罚款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中大队近日查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暴露出个别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漠视法律的情况。事件源于一次例行视频巡查。1月23日,交管部门对监控卡口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举止异常:车辆每次经过监控卡口,驾驶人都会刻意遮挡面部,疑似规避抓拍,该反常行为随即引起执法人员注意。经深入核查,驾驶人身份及其违法情况逐步明晰。 违法驾驶人黄某的违法记录较为严重。2021年9月,黄某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并依法在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此后其仍未改正。2023年8月,黄某又因无证驾驶被查处并受罚,但仍继续违法。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黄某随后以遮挡面部的方式掩饰身份,持续无证驾驶机动车。直到2026年1月23日,其违法行为再次被电子监控清晰记录。 黄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涉及的规定。该条明确,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黄某在被吊销驾驶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并通过遮挡面部逃避查处,既是对法律规定的直接违反,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风险。无证驾驶者缺乏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意识,驾驶过程中更易诱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黄某作出处罚: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交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运用电子监控等手段强化监管;对遮挡号牌、遮挡面部等逃避查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此案也提示交通管理中的一个重点:遏制违法者的侥幸心理。除强化执法外,还需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完善信用惩戒等措施,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这起案件是个人漠视法规的典型案例,也为社会敲响警钟。随着智能交通技术不断发展,试图逃避监管的行为难以得逞。依法查处再次表明: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只有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守法行车、遵规出行,才能共同维护城市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