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国家层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终于出台,给全国治理噪声污染提供了法律依据。不过,由于噪声源头复杂,涉及到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交通等多个部门,职责划分模糊不清,这给治理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所以今年3月1日,浙江省率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把《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推了出来。 浙江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细化了治理措施,把噪声防治工作推向了法治化、精细化的新阶段。这次《办法》不仅仅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边界,还给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办法来管理噪声污染。比如,首次在省级立法层面提出要建设宁静小区、宁静公园、宁静工地、宁静工厂和静音车厢等“宁静区域”。这不仅是对过去监管方式的改进,更是从源头上减少噪声产生的好主意。 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环境法治研究所的徐志荣副所长说,原来防护距离这个概念虽然有,但实际落实起来并不尽如人意。现在《办法》明确要求必须做好防护距离规划,而不是等到建成后再通过建造隔声墙来做末端控制。这一变化是非常大的突破。 根据这个《办法》,浙江绍兴、衢州、富阳、镇海等地陆续发布并实施了更加精准的管控措施。比如绘制清晰的“声环境地图”,把城市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并设定噪声上限,还有11个设区市建成并投用162个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这些站点每秒钟就能采集一次数据,实现了实时感知与共享。 这样一来,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措施来降低噪声。比如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设置宁静区域,推动旅游景区减少扩音设备使用。 在源头预防上,《办法》要求科学划定和调整声环境功能区以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合理设定防噪声距离。从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阶段就开始降低噪声影响。 总之,《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通过明确职责和创新管理方式,为浙江省改善居民身边的声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