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末,康怡花园发生了一场轰动全港的命案。当时,女户主误杀了丈夫并肢解烹煮,这个单位先以116万港元卖掉,后来又以450万港币挂牌,但始终无人问津。一个实用面积55.3平方米的房子,还附带一个车位,即便开出750万港币的价格,也没人敢出价。因为这次命案太惊悚了,整个楼的成交价都受到了影响。 1984年5月9日,叶少文带着一把八寸长刀闯进女友家里。他刺死了女友的妹妹后又杀害了母亲。梁雪诗和梁雪雁两姐妹当场身亡。这次事件让葵涌荔景邨成为了鬼故事的源头。从此以后,人们总能听到走廊里凌晨三点传来高跟鞋的声音。房屋署把案发单位封闭了起来,用砖墙、铁门和气窗锁住,水电也全部切断。但这些措施并没有阻止传闻的扩散。夜晚电视声、水喉开关声还有两位女士的交谈声不断传来。街坊们拍下照片上传后才发现这些声音其实是楼梯口挂着的旧录音机循环播放的安心出行提示音走了音造成的。2012年还有人在垃圾房外看到黑影一闪而过,旧闻再次引发热议。但录音机已经没电了,黑影也没了下文。 大埔富亨邨因为楼龄长、商场旧、楼梯昏暗而成为了鬼故事的集中地。有人深夜听到孩子的惨叫声和男女对话录音。胆小的人不敢走楼梯。后来真相揭晓的时候总是带着笑点:有人拍下照片才发现那些惨叫其实是没电的扫码提示录音机循环播放的安心出行提示音造成的。 1984年5月9日之前,天水围公屋申请家庭收到房屋署的信件时心情激动:“终于轮到我们了!”租金只要1897港元的高层单位看起来很完美。可就在落款旁有一行小字写着“上述单位有特殊情况”。再追问下去才知道这房子曾有人上吊自杀过。主妇当场瘫坐在地上:“两个孩子还小”,“凶宅”二字就像晴天霹雳一样把她所有的憧憬都劈成了碎渣。 香港的房产证并不是一本红本本,而是一叠从第一手交易到历次按揭的详细记录。任何凶案都会被写进册页里面。银行在估值的时候自然要打折扣——没人愿意接手“零市场价值”的房产。“凶宅”在香港被默认是“市场无价”的,贷款几乎不可能获得批准。 租房时也要先问一句:“是不是凶宅?”有位女士看中了美孚新村4期一楼带平台的单位,谈妥价格交了订金准备签约时才发现平台上有人跳楼过——典型的“凶宅”。她连夜质问业主却被告知“你没问我就没答”,对方没收一个月的按金还要她毁约。最终她只能赔钱走人并发帖提醒大家租房第一步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凶宅。 香港法律里没有定义什么是“凶宅”,银行估价全凭市场经验决定。如果一个事件轰动到全港皆知的话同楼的成交价就会自动下调;如果只是涉及单户命案的话影响反而有限。“群众心里有杆秤”。 婆婆在家跌倒不治算不算凶宅?楼上住客发帖求助的时候网友几乎一致认为“死于非命才构成凶宅”。 今天我们再来看这些故事会发现“凶宅”并不是一本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而是全民共识的隐形边界。银行不肯放贷、买家集体压价、租客闻之色变——这些现实代价让公屋申请人像开头那家三口一样在喜悦与惊惧之间来回撕扯。至于那些凌晨三点的鞋声、未完的惨叫与走音的录音机或许才是香港城市故事里最耐人寻味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