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崇州的这个小区里,一只没栓绳的大狗突然冲上来,咬住了两岁小女孩的脖子和四肢。监控录像里满是孩子的哭声和狗的叫声,妈妈拼命大喊想把狗赶跑,可看着孩子满身是血,她也只能干着急。警方赶到后马上把孩子送去了医院,好在现在情况稳住了,就是脸上的伤疤和心里的阴影还得慢慢治。法律条文说得很清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写着:只要狗没拴绳,主人就得先赔钱。不管伤势是不是很严重,只要伤了人,主人都得承担责任。要是伤得重还留下疤了,精神损失费也能一并要回来。 可条文写得再明白,也得有人去执行啊。现实里大家都爱拿“我家狗不咬人”来挡箭。只要没真咬到人,居委会、物业甚至警察也大多就是嘴上说说吓唬吓唬人,很少开罚单。大家都这么干时间长了,就好像形成了一种集体免疫,违反规定的代价变得几乎为零。 咱们看那一套法律明明已经摆在桌面上了,为啥还是没法落地呢?监管上有个大漏洞:城市里的狗怎么管、谁来管特别乱,公安、城管还有农业农村部门都掺和在里面各自为战,没个牵头的人出来负责。取证也很头疼:狗咬人通常就在一瞬间发生完了,周围的人未必愿意出来作证;监控录像的角度也不一定好;狗主人只要撒个谎说狗没咬到人就跑了,就很难被抓个正着。执法成本还很高:一张罚单看着才几十块钱,可民警和协管员得反反复复跑好几趟去上门取证。 这种悲剧发生后,我们到底缺啥呢?缺的是敬畏:把养狗人的权利看得比人的权利还重;把自家的狗当成心肝宝贝儿;却忘了公共空间是大家的地盘不是自己的客厅。缺的是重罚:大多数城市对不拴绳的最高处罚也就二百块钱;跟被吓到了、去看病、耽误工作、心里难受这些损失比起来;这点钱简直连“牙膏塞牙缝”都算不上。缺的是好办法:禁止养那种凶猛犬的名单好多年都没更新过;花大价钱买责任保险也没人愿意买;流浪狗收容所老是满得装不下人;却很少有城市能提供免费的绝育、打疫苗和装芯片的全套服务。 想让法律长出牙齿就得这么办:“一口罚”和“信用罚”两条腿走路——只要狗咬了人立马罚500元起步,还得把这人的征信记录给弄坏;要是一年内再犯就直接没收养犬证并且三年内不准再养狗。再把“犬只险”给推开来——政府贴钱补贴保费,强迫所有养狗的人都得买第三者责任险;出了事保险公司先掏钱赔给受害人,再去向狗主人要钱。还要招些社区志愿者当“犬管家”——找退休老师、保安还有热心的居民来干活;每天早中晚两次去小区和公园里转悠;看见没拴绳的狗马上拍照发上去;城管一看到消息立马就出来处理。 别让这种恐惧变成咱们社区的常态啦!被恶狗伤害可不是简单的“狗咬人”;而是咱们心里的安全感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只有让法律变得有威力、让干坏事的人付出代价、让守规矩的人得到表扬;才能把“遛狗要牵绳”从口号变成真正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下次当小姑娘在小区滑梯旁边玩得正开心的时候;我们希望她听见的是鸟儿的叫声;而不是狗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