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数字虚拟演员“入场”加速,短剧成为试验田 近期,随着生成式技术、数字人建模和合成制作能力提升,数字虚拟演员影视生产环节的应用明显增多。一些出品方与平台开始为虚拟形象开设账号、进行角色运营;部分项目在短剧中使用虚拟角色承担配角、背景人物等镜头任务,推动“技术—制作—传播”链条深入衔接。全国两会期间,文艺界代表委员围绕新技术赋能创作、完善行业治理等提出建议。其中,“技术拓展可能性,但艺术表达应保留温度”的观点,在业内持续引发讨论。 原因:成本压力与快周期生产叠加,技术成熟降低门槛 一是短剧行业节奏快、产量大、更新频繁,对制作效率和成本控制更敏感。数字虚拟演员可按需求定制形象、快速生成素材,在部分场景中减少人力组织与协调成本。二是内容供给竞争激烈,制作方在有限预算下更倾向于选择稳定、可控的生产方式,虚拟角色在“可重复使用、随时调用”上优势明显。三是技术迭代加快,算法、算力与工具链更普及,使过去依赖大团队的数字制作逐步轻量化,短剧制作门槛随之降低,带动更多项目尝试落地应用。 影响:就业结构、内容生态与合规风险同步显现 在就业层面,群演、特约及部分功能性角色可能最先承压,演员职业入口进一步变窄;对依赖曝光与流量的中腰部演员而言,竞争从“人与人”扩展到“人与虚拟形象”,压力随之上升。在内容层面,若过度依赖模板化生成,可能加剧角色气质与外貌趋同、表演细节单一等问题,作品辨识度与审美多样性面临挑战。在治理层面,虚拟形象的肖像权归属、训练数据合规、合成标识、内容真实边界及传播误用等风险不容忽视。若缺少清晰规则,不仅可能侵害权利人权益,也会影响行业公信力与市场秩序。 对策:以规则护航创新,以精品提升竞争力 业内人士建议,技术应用与行业治理应同步推进:一是完善合成内容标识与追溯机制,压实平台审核责任,结合技术水印、来源登记等手段,降低冒用、造假与误导传播风险。二是明确虚拟形象的权利边界与合同规范,厘清形象设计、数据使用、声音与表演参数等授权范围,建立可执行的侵权处置与赔付机制。三是倡导“技术为人所用”的生产方式,将新技术更多用于预演、分镜、场景搭建与辅助制作等环节,把演员的情感表达与人物塑造作为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大对青年演员与创作人才的培养支持,引导行业从“拼速度、拼流量”转向“拼质量、拼口碑”,以更高标准的叙事与表演赢得观众。 前景:人机协作或成常态,但艺术价值仍需回归人本 综合业内判断,数字虚拟演员在特定场景、特定类型中将持续扩展,尤其在背景人物、危险动作镜头、低细节需求的镜头任务上具备现实价值;但影视作品的情感穿透力、角色命运感与表演中的即兴创造,仍高度依赖真实生活体验与人类情感投入。更可持续的路径,或在于建立分工清晰的协作体系:让技术承担重复性、规模化的生产任务,让创作者与演员专注于塑造人物、提升叙事与审美表达。
每一次技术浪潮都会重塑产业结构,也会促使行业重新追问:影视作品究竟要为观众提供什么;效率与成本固然重要,但文化产品的生命力最终来自真实的情感、鲜活的人物以及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表达。推动虚拟形象等新技术健康发展,需要敢于创新,也需要规则护航与价值坚守,在加速变革中留住“温度”,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