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创新基层治理 多部门联合培训调解员队伍

问题:基层矛盾纠纷类型多样,既有婚姻家事、邻里关系等传统纠纷,也涉及民间借贷、物业服务、人身损害等复杂问题。这些纠纷往往情绪化明显、事实复杂、当事人诉求差异大。如果前期处理不及时或不专业,小摩擦可能升级为对抗性矛盾,增加诉讼负担,甚至影响社会治理效果。人民调解员作为矛盾化解的第一线力量,其专业能力和程序意识直接决定纠纷能否基层妥善解决。 原因:随着经济社会活动日益活跃,利益关系更加多元,纠纷呈现专业化和复合化趋势,对调解员的法律素养、证据分析能力和沟通技巧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部分基层调解工作依赖经验,程序衔接和文书规范程度不一,导致调解协议表述模糊、履行保障不足等问题,削弱了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信任和执行意愿。此外,尽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优化,但如何将调解优势转化为高效、稳定、务实的解纷效果,仍需依赖专业支撑和规范衔接。 影响:周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检察院、县人民调解协会开展专题培训,聚焦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物业服务、人身损害等高频纠纷领域,通过案例分析提升调解员对矛盾成因、争议焦点和风险点的把握能力,推动调解工作从“能调”向“会调、善调”转变。此举措不仅有助于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增量,提升群众满意度,还能通过规范调解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增强纠纷解决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促进社会规则意识的提升。 对策:培训重点讲解了司法确认的受案范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强调不仅要促成调解,更要确保调解结果有效落实。司法确认作为连接调解与司法保障的关键环节,能够通过合法性审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履行率。下一步工作需从三上发力:一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婚姻家事、借贷纠纷、物业服务等领域制定“要点清单”,提升调解专业性;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将调解资源下沉至社区、行业组织和网格单元,实现风险早发现、纠纷早介入;三是规范调解程序和文书质量,推动调解协议标准化,提高司法确认效率,畅通纠纷快速解决渠道。 前景: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依法化解、就地解决。周宁县以法院为主导,联合政法、检察、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开展培训,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的具体实践。随着培训常态化、指导精细化以及司法确认机制的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有望实现源头减少、就地化解、依法解决,多元解纷体系的整体效能将更提升。同时,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也将更加浓厚。

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周宁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调解员培训,反映了司法机关主动参与基层治理、推动诉调对接的担当。通过提升调解员的专业能力,能够更高效地从源头化解矛盾,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公正、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此做法既是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有益探索,值得更推广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