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早高峰送学路段发生碰撞,涉事驾驶人被查出醉驾; 3月26日7时50分许,临海市兆丰路建设大楼西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蒋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送孩子到学校后返程途中,与杨某驾驶的左转车辆发生碰撞。古城交警中队民警接警到场处置,在核查双方信息时发现蒋某车内有明显酒味,随即依法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并按程序提取血样送检。经血液检测,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这起发生在清晨的醉驾案件,暴露出公众在“隔夜酒”风险认知上的短板。在“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共识的同时,仍有人低估酒精残留带来的危险。正如交管专家所言:“法律惩处只是最后一道防线,真正的安全防线应建立在每位驾驶人的基本常识与责任意识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