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政设施管理办法2026年4月1日生效

东南网2月27日报道,咱们记者叶伏国在宁德采访时发现,宁德这次出台了个新规定,直接给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定下了“禁挖”的规矩。这条新出的《宁德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宁德市政府公布这个办法,就是要把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养护、维修这些事情给规范好了。为啥要这么做?因为那些“马路拉链”、施工扰民、路面积水还有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的问题,太影响咱们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城市运行效率了。司法局的负责人给咱们解释说,这办法的出台主要就是为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防范安全隐患,让大家住得更舒心、更安全。 记者翻了翻这个《办法》,里面一共有37条内容,大概讲了适用范围、谁来管、怎么养怎么修、出了事怎么办这几大块。比如规定临时占用或者挖掘道路要拿批准手续,还要交占用费或者修复费;修各种管线的时候得把计划报上来,跟道路一起建;科学布局排水管网和防止倒灌设施;还有雨污分流这些制度都明确了下来。 对于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的老毛病,《办法》这回算是下了硬茬子。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一旦通车后5年之内不准动土;大修完的3年内也不行。要是真有什么特殊情况非挖不行的,得经过市或者县里的政府批准才行。还有施工过程中那种“围而不建”、超时干的事儿也得改改。一旦批了的活儿必须按位置和时间干;项目信息得主动公开让人监督;要是发现井盖坏了或者栏杆倒了,所属单位就得赶紧修。 至于养护和维修这块也很细。养护单位得天天去巡查看看设施有没有损坏或者缺失的地方;发现了问题就得按要求补好缺的、修好坏的。 对了,这个《办法》里还有几条关于照明设施的规定:在灯杆子上挂宣传品得报批;刻划涂污、随便搬挪这种影响运行的行为都被明令禁止了。 至于怎么处罚那些违规的行为?《办法》里写得清清楚楚:擅自使用还没验收的路、不公示作业许可信息、不交工程档案、损坏市政设施这些事儿,最轻的警告警告不行的话最高罚到10万元。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犯了错都得追着跑。要是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那也是要处分的;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这条新规从2026年4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了。它的出台能给咱们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