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在厦门的这个小区倒车时,不小心把旁边的车剐蹭了。老郑保安给他指挥倒车,结果两车发生了碰撞。交警判定小陈负全责,可他觉得自己被冤枉了。他把物业告到海沧法院,理由是保安指挥失误造成了事故,所以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小陈回忆起那天晚上,“呯”的一声,就像一下响了似的,大家都吓了一跳。他的新车跟旁边那辆车亲在了一起。两车的门和翼子板都留下了划痕。交警来了后给他开具了认定书,认定小陈全责。 小陈把物业告到法院,理由很简单:是物业的保安老郑指挥失误才导致事故发生的。当时老郑口头上对他说“放心”,结果把他和旁人都给毁了。维修费、折旧费还有误工费算下来总共要5000多块。他觉得物业公司应该为员工的错误买单。 物业方面却反驳说,车主得自己承担风险。监控显示老郑只是口头提醒一下,并没有实际指挥车辆。协助停车属于帮忙性质,不是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认定书白纸黑字写着小陈全责呢。所以他们请求法院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次事故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首先没有证据证明老郑实施了实际的指挥行为;即使有指挥也是出于善意帮忙,属于无偿行为;还有没有证据显示保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最后是损失和善意行为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一审判决驳回了小陈所有诉求。 法官解释道,“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这种行为以增进感情为目的,属于无偿且不受法律约束的。保安指挥倒车既不是合同约定也不是法定义务,只是出于善意帮助他人。如果不能证明保安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话,他们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了——这就是所谓的“方向盘原则”,谁握方向盘谁就要担全责。 给新手司机提个醒:倒车时别逞强!如果对自己没把握,就把倒车雷达和360度影像用起来;求人指挥时最好让保安写个简单记录或者拍张照留作证据;物业方面也可以把免费指挥纳入服务范围并且明码标价一下。 这次事故不仅给小陈造成了漆面损伤还有就是上了一堂法律课:虽然好意可以温暖人心,但是也不必为结果负责;方向盘永远在司机手里握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