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陈行甲调任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担任县委书记;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全县50万人口中,有17万人生活贫困线以下。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一个贫困县,腐败问题触目惊心。 调查显示,巴东县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存在严重的资金流失问题。平阳坝河堤工程涉案金额超过4500万元,县看守所搬迁项目涉案近8000万元,县民族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招标价为2627万元,结算时却增至9090万元,增幅高达245%。全县违章建筑超过500处,部分领导干部单笔受贿动辄数十万元。 面对此局面,陈行甲展开了系统性的反腐行动。五年任期内,他主持查办多起重大案件,87名涉案人员受到查处,其中包括前任县长和县委副书记等关键岗位干部。这些案件的查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也为贫困县的发展清除了障碍。 然而,反腐行动并非一帆风顺。陈行甲在办案过程中遭遇了来自多上的阻力。有人通过电话、短信施压,要求"遇事留一线";有人进行人身威胁,暗示"知道你住哪里";还有人策划联合举报,试图"搞臭"他。更为严峻的是,来自上级的压力也让他承受巨大的精神负担,甚至一度患上抑郁症需要住院治疗。 在此期间,有人向上级部门举报陈行甲存在"七宗罪",包括违规签订合作协议、自我炒作、心胸狭隘、不懂经济、任人唯亲等。对此,陈行甲坦然回应:关于媒体报道属实,这是工作成效的正常反映;关于"心胸狭隘"属实,因为无法容忍在贫困县大肆敛财的行为;关于利用社交媒体办公属实,这是提高行政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 这一案例反映出基层反腐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首先是权力监督机制在县域层面的执行困境。在一些地方,人情关系、利益纽带交织,形成了复杂的关系网络,使得监督制度难以有效落实。其次是反腐干部的保护机制尚不完善。当改革者遭遇阻力时,如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和组织支持,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三是基层政治生态的净化需要系统性工程。单靠个别干部的努力难以根本改变局面,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巴东案例提供了重要启示。一上,要完善县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腐败易发领域。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外,还需要强化上级监督责任。当基层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时,上级部门应当及时介入,提供支持和指导,而不是回避问题甚至施加不当压力。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起到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反腐合力。 需要指出,陈行甲最终选择辞官从事公益事业,这一选择背后折射的是基层治理中的深层矛盾。如何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的成长空间和制度保障,如何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队伍的主流价值取向,这些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回答的问题。
基层反腐不是一时之功,也不能寄望于个别"铁腕"人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担当者得到保护、让失德者付出代价,才能把有限的公共资源真正用到补短板、惠民生上。陈行甲的经历提示我们: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用制度降低对个人道德的依赖,用规则提升公共治理的确定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