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没拴绳子咬人、双方闹上法庭的纠纷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狗没拴绳子咬人、双方闹上法庭的纠纷。2025年11月的一天,齐某抱着孩子在小区里遛弯,于某养的两条大狗突然冲了过来。齐某为了躲狗,拼命转身弄伤了腰。他觉得自己行动不方便,没法工作,还把孩子吓着了,所以告到了法院,要求赔钱。法官首先坚持要先调解,给大家解释了《民法典》里关于养狗伤人的责任规定,又耐心讲道理、算利益账,最后让双方和好了。被告于某认识到了错误,当场给原告道歉,原告也同意不再鉴定伤情,双方签了调解书。现在钱也赔了,邻居之间的矛盾就彻底解决了。